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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岸元:先避免局部休克坏死 再考虑经济全面恢复

华夏时报 张岸元 / 2020-02-11 10:50:1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控期间,致力于维持经济机体存续

 
 
一、疫情管控期间,致力于维持经济机体存续
 
疫情本身对经济影响有限,是管控疫情所必须采取的严格举措,极大抑制了当期经济活动。流行病学的发展,比经济学成熟。此方面的决策,应遵从流行病学专家的意见,按照毕其功于一役的思路,确定管控力度和持续时间。至少目前阶段,仍应是经济给防控让路。
 
(一)当务之急是让企业存续
 
按照乐观估计,疫情能在2月份以内见顶,但严格管控措施至少在疫情见顶后持续实施一个月。而三个月时间,是部分微观市场主体在几乎没有现金收入情况下存续的极限。因此,疫情管控期间的政策目标,应是维持遭受重创企业的存续,避免经济有机体局部由于“休克”,现金流断裂,出现缺血坏死。这就需要围绕遭受创伤最严重的行业、最集中的地域,区分企业类型,采取专门政策。
 
GDP下降只是个数字,落到具体企业头上,则是生死存亡。遭受重创的行业中,有些行业国有经济占比较高,如高铁、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这些企业抗冲击能力较强,不会出现倒闭。而有些行业则以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为主,势必面临极其严峻的局面。
 
近期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了一批政策,如中央财政、金融部门的举措,上海的28条、湖北省的19条等。梳理下来,这些政策的基调是“少取多予”或“不取多予”。“少取”或“不取”的政策包括降低税费,延迟缴纳五险一金,免除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租金等。“多予”的政策包括释放流动性、降低LPR、融资担保、定向提供超低利率贷款等。预计这些政策能够部分发挥作用。
 
关于上述举措,我们要认识到,“少取”政策发挥效力的前提是企业能正常经营。如,只有企业正常经营才缴纳增值税,只有出现盈利才缴纳所得税,但如果企业此刻已经歇业,没有进项销项、没有盈利、没有税基,减税政策则不发生效力。此时,只有那些核减当期定额征收税费的政策起效。
 
真正帮助企业续命,显然更需要“多予”。目前看,指向性较强的信贷政策集中在应对疫情的个别生产领域。而对于无法经营的其他行业企业而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此方面,总量政策难以发挥作用。试想,即便在正常情况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都得不到有效解决,当前情形下,更不能指望商业银行体系向现金流严重萎缩的民营中小微企业输血。
 
(二)直接发放补贴最为有效
 
从此前报道的一些调查问卷结果看,民营中小微企业存续面临的主要压力,来自员工工资、房屋租金、信贷本息三项支出。其中第一项,员工工资发放面临的困难最为突出。建议考虑在疫情管控期间,由社会保障部门出面,根据此前社保缴纳信息,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直接向特定行业员工发放工资,并要求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劳动合同关系。该举措结合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房屋租金、信贷政策,有望将企业从三大支出压力下解救出来。
 
以上做法符合社会保障的本意,不会带来当期财政压力;资金流向明确,没有中间环节;发放方式便捷,能够立刻发挥作用。如有必要,经济恢复后还可有效追索。执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借机卸责,转嫁人工成本支出压力的行为一定会发生。对此应采取部分容忍态度。毕竟最大限度维持微观经济组织存续,有利于在疫情期间稳定员工劳动关系,避免大量失业;有利于稳定民生,避免危及社会安定;有利于疫情管控解除后,经济快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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