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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

2020-08-27 17:29:33
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项目”技援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该子项目目标是从十九届四中全会“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绩效评价提出的新要求出发,针对预算绩效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路径。此次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希望聘请相关咨询机构,就“‘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这一课题开展研究。
 
一、背景
 
(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背景下的预算绩效评价创新研究。
 
即将进入的“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规划,对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做好“十四五”时期的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当前中国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亟需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继续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来进一步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聚焦于促改革、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动经济转向和实践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中国财政部正在探索建立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2019年将原监督检查局更名为监督评价局,牵头预算绩效评价的工作职责,并负责拟订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工作开展重点突破评价质量不高、评价结果不实、专业性不够、独立性不强、结果应用不足等问题。为更好的向前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改革创新,监督评价局需要在全面评估预算绩效评价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定位、理清思路、健全机制,切实提升监督评价工作效率。本子项目与研究的成果将为绩效评价政策的完善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
 
(二)关于本任务。
 
“‘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背景下的预算绩效评价创新研究”项目的核心内容之一。任务将全面梳理评估中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现状,针对当前预算绩效评价所面临的自评结果不实、专业性不够、独立性不强、结果应用不足等制约因素,具体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发展方向、立法规划等进行研究探索,提出改革完善的思路、方案和具体实现路径,回应“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
 
二、工作目标、范围和方法
 
(一)目标
 
本研究旨在全面梳理我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现状,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角度出发,结合《实施意见》中提到的2022年底中央到市县层面都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下一步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发展路径、立法规划等进行研究,并形成相关框架材料(路线图和时间表),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指引借鉴。
 
(二)范围
 
根据上述研究目标,本咨询任务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通过研究梳理预算绩效评价当前发展现状、各方主体关系、相关立法情况,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要求,以绩效评价工作3到5年内规划为切入点,提出发挥预算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的路径、绩效评价立法规划,并探索拟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背景下预算绩效评价下一步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三)方法
 
咨询机构应当但不限于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开展研究:
 
1.文献整理和资料分析。咨询机构应当通过图书馆数据库资源、法律法规数据库资源、馆藏图书资源等方式,获得与本任务相关的国内国外预算绩效评价相关材料,搜集、整理和翻译与本任务相关的文献资料和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具体做法。
2.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可采取现场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等做法与经验、面临的难点与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3.组织座谈、研讨等。根据研究需要,咨询机构可通过组织研讨会或其他形式的会议,邀请地方财政部门、中央部门、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人员和国内相关专家学者听取本机构的研究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三、专业资历
 
承担本任务的咨询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能够组成专门从事本项目研究的高效、稳定的研究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研究团队应当覆盖学术界和实务界,拥有财政学、公共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外文文献收集和翻译能力,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团队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从事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研究不少于五年。
 
2.课题负责人具备组织本课题研究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有承担过政府部门课题项目的经验,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实践经验、先进的预算绩效评价等管理理念,具备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能够深入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和国际项目的优先。
 
四、工作成果及时间安排
 
1.交付成果
 
承担本任务的中标咨询机构应当向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提供以下成果:
 
1.“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稿(包括路线图和时间表)及相关解读报告。
 
2.绩效评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初稿)。
 
根据“十四五”预算绩效评价发展规划稿,进一步提炼出绩效评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初稿。
 
3.预算绩效评价法规文本(初稿)及解读。
 
以上成果包含研究提纲、初稿、二稿、根据项目中期评审会意见修改的二稿、终稿以及根据项目验收评审会意见修改的终稿。
 
上述成果应当做到符合实际、观点鲜明、逻辑清晰、内容翔实、格式规范,并需提炼撰写中英文摘要,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且可独立成篇。上述成果最终应当提供3份中文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
 
2.时间安排
 
本任务开始时间不迟于项目合同签署后1周;
 
●研究提纲交付时间不迟于项目合同签署后1个月;
●初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20年11月30日;
●二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21年1月28日;
●根据项目中期评审会意见修改的二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21年2月28日;
●终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21年3月25日;
●根据项目验收评审会意见修改的终稿交付时间不迟于2021年4月25日;
●印刷成册不迟于2021年5月20日。
 
以上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具体将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本项目所有工作须在2021年7月1日前完成。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咨询机构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
 
本任务的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签订合同并提交研究提纲后支付20%;;
●提交初稿后支付30%;
●提交二稿、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的二稿后支付20%;
●提交终稿、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的终稿,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后支付其余30%。
 
六、监督管理
 
中标咨询机构向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财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组的监督。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将为开展本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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