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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国家开放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十四五”时期 西部大开发重点任务

2021-07-29 15:34:35
依托陆海新通道。按照《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稳步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一是加快运输通道建设。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围绕建设大能力主通道和衔接国际运输通道,进一步强化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沿海港口功能,着力构建完善的交通走廊。二是加强物流设施建设。结合腹地经济条件、区位特点和发展需求,优化物流枢纽布局,推动物流设施整合,提高信息化水平,打造现代化物流枢纽体系,推进通道物流规模化组织、区域化集散、专业化服务和网络化运行。三是提升通道运行与物流效率。充分发挥铁路长距离干线运输优势,加强通道物流组织模式创新,扩大开行铁路班列,积极开拓沿海港口近远洋航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发展物流新模式新业态,推进通关便利化,提高通道物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四是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发挥通道对沿线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重要节点加快培育枢纽经济,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打造高品质陆海联动经济走廊,实现要素资源高效集聚与流动。五是加强通道对外开放及国际合作。进一步发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示范作用,加强与周边国家协商合作,持续放宽外资准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带动相关国家共商共建共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提升我国西部地区与东南亚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平。
 
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支持甘肃、陕西充分发掘历史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支持贵州、青海深化国内外生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支持内蒙古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云南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开放合作水平。
 
确保能源通道安全。以新疆为战略支撑,探索建立中—蒙、中—吉、中—塔等西北能源运输进口通道。以西南省份为支点,沟通缅甸、巴基斯坦等邻国,以“海运+路上管网”模式,进口中东、北非等地区的石油资源,构建西南能源运输进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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