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十四五规划编制 > 国家发改委:将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详情

国家发改委:将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央广网 / 2021-10-19 17:21:32
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广“十三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先后支持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建设了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后印发了16份支持示范区改革创新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有支持政策、有专项资金、有年度评估、有表扬激励的政策体系。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对“十三五”时期示范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现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通知》称,“十三五”时期,各示范区以产业振兴为重点,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各示范区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强化创新研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形成了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引领的产业转型升级动力机制。
 
同时,《通知》指出,“十三五”时期,各示范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融入经济区和城市群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更新改造,提高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构建了产城融合发展的有效方式,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发挥支撑作用。各示范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支持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集约高效用地、绿色低碳转型,引领带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