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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涓:盯住长期堵点,立足数字时代,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3-08-15 10:40:26
近日,由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主办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科创金融大会”在南京成功召开。与会嘉宾聚焦科创金融领域的重点问题,围绕“科创金融战略性问题思考与展望”“科创金融政策与实施重点问题分析”“科创金融发展现状、经验及建议”等重要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交流,分享真知灼见,以期为推动科创金融良性健康发展、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建言献策。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江小涓发表了主旨演讲。
 
江小涓表示,我国科创金融相关领域面临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科创金融长期存在的堵点问题需要破题;二是数智时代企业创新地位加强,并对科创金融产生了新的要求。她指出,数智时代科技创新有新的特点,大型数字企业是产业技术的主要创新源泉并且无需“转化”、带动产业链创新的头部并且可以全链赋能、数字前沿技术的重要创新力量并且应用指向明确以及具备强大投资能力并能迅速孵化其他创新企业。关于如何激发平台企业创新意愿和能力,她提出要明确大型平台是数字科技企业的定位、将大型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从立项选题到申报参与评审全过程参与各类国家科研计划、政府引导基金将支持数字平台全链条创新作为重点方向、政府对民营平台企业公平开放各种技术应用场景、为企业科研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多展示和发展平台和为海外上市数字企业回归A股指明路径等建议。
 
我本人对金融问题研究较少,但是最近做过两个课题,就是我这个题目的上半句话,一是盯着长期的堵点,二是立足数字时代,推动科创金融的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要求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始终是金融财政领域的一个重点,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以科技信贷、创业风险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科技股票证券市场等为基本组成要素,央地联动、跨部门协作、政府与市场协同的科技金融生态。
 
然而,随着我国科技发展开始进入“深水区”“无人区”,我国科创金融相关领域面临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长期存在的堵点仍然没有突破。金融、科技、产业之间的循环链路存在若干看似有政策却走不通的困境,有些问题谈了十多年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只靠破量最后还是抵达不到我们科创金融需要的科创点上;二是数字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呈现新特点。数字时代科技创新所需要的金融财政支持和我们传统的科创金融可以说有本质的不同,传统的促进政策效果也有限,需要新的支持政策。
 
一、科创金融长期存在的堵点问题需要破题
 
关于堵点问题,我们前段时间做过一个比较深入也比较大规模的研究,大概有如下三类问题:一是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障碍,穿透不了,到一个点上就停下了;二是科创要求的金融支持和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收益、风险之间平衡要求不匹配,所以行动会比较谨慎;三是很多的科创金融机构和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平衡点没有到位,能做但是积极性不够。
 
第一个问题,当时研究了大概有8个方面,有将近60个问题。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讲几个在我们研究中觉得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一起努力可以有所为的领域。
 
一是银行方面。银行方面现在存在的长期堵点就是银行贷款期限比较短,但是科创需要的支持时间比较长,而科创企业又没有可抵押的固定资产,申请不了比较长期的贷款问题。其实这一问题现在已经不存在明显的制度障碍,原银保监会有过一个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去年中央深改委也审议通过了《“十四五”时期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工作方案》,都明确地提出了银行可以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问题。
 
现在实际上已经有一些试点,但是这一问题依然存在。盈利要求和风控要求之间的平衡一定要向科创方面再多移动一些才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做这件事情。以投贷联动机制举例。投贷联动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银行业固定收益和科创长期性高风险之间的冲突问题,这个机制如果不平衡,讲再多道理也没有太大的用处。银行缺乏内部投资机构,所以尽管2016年已经开始对投贷联动进行试点,但在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停下来了,都是由于银行没有投资的牌照。
 
银行取得的认股权证在IPO申报前需要清理或者实施完毕,对于既投了长期高风险,又没有办法享受企业上市后股价溢权收益,类似这样的问题如不能很好解决,再讲道理银行也不会好好做。因此,需要进一步提供好的制度设计,希望尽快重启投贷联动试点,并在一些科技金融试点领域,整级分行设立科技金融业务管理部门,而且可以增加科技类的支行。
 
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层面制定政策,可以由科创实验区针对项目进行试点。其他堵点问题还包括不良贷款考核、处置核销待优化等(图1)。银行方面有很多可以做的非常具体的政策,从堵点处往前拱,梳通走通;如果总是走不通了再加量,加量到堵点还是要堵住。
 
二是资本市场方面。资本市场供给明显不足,这不是一般讲资本市场供给不足,而是长期权益类资金供给不足,所以我们一定要放宽相关准入政策,有序引导长期资金列入创投领域。当然有些确实需要更稳妥的经营,但是不到1%的长期资本进入权益类资本投资领域确实非常不够。注册制落实不够、包容性不够,资产规模、盈利水平等财务要求还是偏高。最近有些新改革措施出台,在这个领域还是可以有很大的工作余地往前推进。
 
上市公司并购和再融资较难,要修改相关法规为投资公司并购上市公司创造条件,简化科创企业再融资流程等(图2)。这三个领域都可以有试点先行的政策突破,但是要集中力量往前推。
 
三是创业投资方面。中央对差异化行业监管政策有过明确要求,能不能把它很好地落地,这都是小切口,针对非常具体的问题来聚焦往前走的问题(图3)。国务院有过《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创业投资资金实行差异化的监管,但是这一要求确实还未很好落地,都是有政策口存在但是力度不够,要继续往前推进。
 
四是政府引导基金方面。在政府引导基金方面,更是我们政府可以伸手的地方,这是我们自己建立的基金。这里我们有很多的问题,引导基金分散泛化重复的现象很严重,这是由于我们政府自己设立了很多资金,好的项目一拥而上,大量的资金也处于饱和,我们现在把它作为一般的政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不是按照三年、五年、八年这种创投需要的方式去考核,所以它变得非常谨慎。
 
科技部曾做过一项调研,现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创投基金大概有40%左右并没有落地到项目。还是一个考核机制的问题。无穷多的创投基金怎么能够整合成有效的力量,从而非常专业化地来运作,这一领域可以做大量的事情,以财政出资为主,采用长周期、“算总账”的考核办法,而且一定要强化创新类绩效指标,而不是说一个基金每年度的回报比较好,这就是好的基金。
 
要努力在长期堵点上进行突破,而不是不断地喊口号、提要求、做增量,有时候是落不到地,而且当增量越多的时候它“卷”的更厉害,每个基金做起来会特别有难度。
 
二、数智时代企业创新地位的加强和对科创金融的新要求
 
数字时代,企业创新地位增强。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以前的创新是科学家做点发明,我们研发机构做些技术,把它转化到产业中,我们对科创不同阶段投资的需求不同;但是数字时代的创新由于数据的重要性,由于创新场景的主体性,由于产业生态的重要性,现在企业一揽子从原始创新到科技、应用一体化而不存在阶段性的转化特点,现在这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新特点。数字时代的创新出现了很多新特点。
 
党中央对数字时代的创新高度重视。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以来的集体学习6次讲的都是数据创新,表明了现在创新驱动发展主体实际上是数字技术。我国的数字经济到“十四五”末期要成为半壁江山,成为经济增量的主导力量,成为我们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我们是根据中央要求和很多研究所做出来的这三点判断。
 
数字时代的科技创新有哪些特点?一是大型数字企业是产业基础的主要创新源泉并且无需“转化”。根本不需要到外面从原始创新到科技前沿技术创新到产业技术再应用到产业领域中,这个链条是一体化的。二是大型数字企业是带动产业链创新的头部并且可以全链赋能。三是大型数字企业是数字前沿技术的重要创新力量并且应用指向明确。四是大型数字企业具备强大投资能力并能迅速孵化其他创新企业。这一点非常重要,现在CVC企业创投变成重要的创投投资力量,主体部分在那里而不是我们传统想讲的这些创投,变化非常大。
 
大型数字企业是产业技术的主要创新源泉,而且它不需要转化,它自己知道我这个企业需要什么,平台上有上亿元的营收,有千万级的企业和成亿级的消费者在这一个产业平台上。它特别知道我的平台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技术进步,有能力可以进行年度千亿以上的投资,对市场需求把握非常精准。这是一个具体平台的例子,这个平台的资源体系从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数据库、软件服务到服务器,自身就是一个完整过程,它需要什么是非常精准的,完全脱开了长链条、时间节点、序列接下去的模式,是同步依据场景的开发,所以他不存在所谓的“转换问题”。
 
大型数字企业是一个产业生态链创新的头部,我们也举了一个例子,这是某数字企业自动驾驶平台。我们有很多大学科研机构在做,但都是在点上,只有它能够做成大场景的创新。不是它这家企业自己做,而是它作为头部和枢纽来做,它知道哪个科创企业做的这个研发和我的场景需求最匹配。因此,它作为枢纽和头部来组织,从芯片到车联网到数据处理到人工智能到平台服务到传感器,而且它可以提供海量投入。这样它能推动出来就是应用,没有转换的问题。这是数字时代最主要的创新改变。
 
我们现在想象前沿技术是谁在做?当前,数字时代最前沿的技术在企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现在在自动驾驶领域,公司注册的发明专利已经占到80%。渲染引擎领域也是现在数字化应用非常重要的领域,公司注册的发明专利已经占到将近90%。虚拟现实现在也是眼看可以应用的先进领域,公司注册的发明专利也占到80%以上。
 
现在数字时代企业走向了创新前沿,专业研发机构的重要性是在下降的,原来科学家的发明,做一个样机三五年又产业化,现在技术迭代的速度根本不给这个机会,所以就是一代又一代的样机出来。2014年之后,人工智能研发的主力已经从高校、专业机构转向了大企业平台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
 
投资方面,我们原来讲风投是科技创新早阶段的重要力量。如果以企业风投对外投资的金额比较来看,传统风投机构,如高瓴、IDG、启明创投等VC的投资金额相比较低;现在对外投资金额最多的是腾讯,处于中间位置的是阿里、蚂蚁、京东、字节等大平台企业自己做的风投,它们现在都是我们国内创投领域最主要的投资者。这些数字企业有动力,知道前沿的创投是平台所需要的,应用机会也更多。
 
2021年中国独角兽排名前100的企业中,62.39%的独角兽企业获得了来自大型数字科技企业的风投,A轮和B轮中间获得数字科技企业投资的比重为47.86%,已经将近50%,所以我们一定要对数字时代投资产业链条、投资场景、投资主体、投资全场景同步发展——和以前每个链条往前递进不同——这种方式的改变要有非常清楚的理解,才能使数字时代的科技创新投资比较符合这个时代技术快速迭代场景化的特点。
 
三、关于激发平台企业创新意愿和能力的几点建议
 
过去几年,出于各方面原因,我国平台企业出现了投入下降、人员流失等问题。人员流失是挺大的变化,科技创新这么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非常重要的变化是科研人员从高校、从研发机构流向企业,但是过去几年很多大平台的头部科学家又流回高校,同时项目也在缩减,这一趋势不利于整体科技创新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专门强调了促进平台企业科技创新。因此,要激发平台企业的创新意愿和能力,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大型平台是数字科技企业的定位。大型平台一定要明确是数字科技金融。国外来讲,像蚂蚁、阿里等平台应该被定位为“金融科技公司”,这样定位对公众理解这一平台为什么要大,为什么要有高的收入,为什么要不断地投入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将大型数字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大型数字企业研发量很大,加计扣除政策的范围还要认真研究。大型数字企业其实认为不需要那么大的量,但是需要社会和政府认可企业的这一行为。
 
三是从立项选题到申报参与评审全过程,参与各类国家科研计划。从立项选题到申报参与评审,一定要全过程地参与各类科研计划。如果是由高校科研机构主导,还是对应用场景一揽子的理解非常不够,一定要让大平台处在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是政府引导基金将支持数字平台全链条创新作为重点方向。我们可以将政府引导基金组合打包以后,把支持数字平台全链条的创新作为重点方向。
 
五是政府对民营平台企业公平开放各种技术应用场景。政府需要对民营平台企业公平地开放各种技术应用场景。前几年的数字智慧城市建设,最早都是各个平台参与,但是有一段时间平台在后退,国有的数字企业或者金融机构冲到一线或者再包个安全之类的,我认为对平台创新的优势发挥非常不利。今后我们要开放很多公共服务领域,如教育领域的开放、医疗领域的开放。凡是新的领域开放,各种技术应用场景一定要对平台企业平等开放。
 
六是为企业科研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多展示和发展平台。很多平台的大科学家后来发现,在平台申请不了院士,他就想回归大学科研机构。不仅是评院士,还有很多企业科研人才可以施展才华的领域,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展示和发展平台。
 
七是为海外上市数字企业回归A股指明路径。海外上市数字企业回归A股是长期困在这里的问题,要尽快指明路径。这其中有些是中央要做的,有些是地方有很大余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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