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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GDP 翻番,增速 无需“ 保 6

明察宏观 / 2019-11-29 10:58:54
文 财信国际经济研究院 伍超明  李沫
 
2012年,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新要求,“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因此,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年,当前市场对2020年GDP增速“高于6%”的判断,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小康社会GDP“翻一番”目标计算得出。但我们认为,若只考虑小康社会GDP翻番目标,2020年GDP增速或可低于6%。
 
若不考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GDP数据的修订,2020年GDP增速要达到6.1%左右才能实现GDP翻番目标。根据不变价GDP增速进行推算,2018年不变价GDP较2010年增长了77.63%。在2019年四季度GDP增速分别为6.1%、6.0%、5.9%的假设下,我们估算出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若要实现翻一番目标,2020年GDP增速需要分别达到6.06%、6.09%和6.12%,与2019年GDP增速基本相当。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GDP修订结果,2020年GDP增速只需维持在5.5%~5.8%即可实现小康目标。
 
2019年11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18年GDP规模较修订前提高18972亿元至919281亿元,与初步核算值相比,提高幅度为2.1%。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且随着统计核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全国经济普查对GDP数据的修订幅度越来越小。
 
目前国家统计局仅公布了2018年名义GDP规模的修订幅度,历史年份不变价GDP增速的修订结果尚未公布。根据比较前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我们发现全国经济普查一般会对临近年份的不变价GDP增速进行上修,修订幅度亦是逐次递减的。
 
2020 年 GDP 翻番,增速 无需“ 保 6
 
我们根据前三次经济普查修订前后名义GDP规模和不变价GDP增速,分别计算修订前后的隐含GDP平减指数。计算结果显示,修订后隐含GDP平减指数有所提高,且临近年份的提高幅度均较高,表明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核算制度完善后,我国的物价水平整体是提高的,国内通胀水平存在长期被低估的现象,侧面表明我们不能仅根据2018年名义GDP的增幅对2010年以来不变价GDP变动情况作出判断,还需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动情况。
 
由于国内物价水平长期被低估,仅根据2018年2.1%的名义GDP增幅,我们无法根据小康GDP翻番目标精确估算2020年GDP增速水平,但根据历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幅度逐次递减的历史规律,我们认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不变价GDP修订幅度低于上次”是一个合理假设。实际上,若要测算第四次经济普查对完成GDP翻一番目标的影响,我们只需考虑其对2011-2018年8年不变价GDP增速的影响。根据我们测算,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经济普查使普查年度前8年GDP增幅分别提高7.19%、7.41%和1.05%(见表2)。在2019年四季度GDP增速为6%的假设下,若第四次经济普查使2011-2018年GDP增幅提高1%、0.5%、0.2%,则翻一番目标只需要2020年GDP增速分别达到5.50%、5.79%和5.97%即可,无需“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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