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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培育和消费促进——国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中宏国研原创 / 2021-06-04 14:18:21
文化新型业态培育: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30个旅游演艺精品项目、100个线上演播项目、100个沉浸式体验项目、100个数字艺术体验场景。
 
数字文化产业标准建设: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国际标准应用推广。深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标准群建设。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加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达到50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500个。
 
文化产业展会提升: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旅游展等。
 
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达到30个,建设60个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扩大夜间消费规模。
 
文化产业投融资促进: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提质扩容,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达到10个。推广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模式,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达到20个。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征集遴选150个“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对入选项目给予投融资、宣传推介、人员培训等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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