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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中国经济时报 / 2021-08-17 14:24:58
我国依法治国的又一里程碑文件出炉。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称《纲要》)。《纲要》强调,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是继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以来,我国依法治国的又一里程碑文件。
 
在黄勇看来,《纲要》蕴含着从依法行政迈向法治政府的整体导向。法治政府,就是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使政府的思维模式和具体行动在“法治”这个层面上形成有机统一,从行为法治迈向“思维+行为”的系统法治,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总体目标。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任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确立了到2025年整个“十四五”期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政府法治水平的高低,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因素,影响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唐任伍认为,《纲要》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政府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高效运作、开拓进取的能力,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推进,提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应对能力和国内外各种风险的化解能力;有利于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用法治思维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
 
《纲要》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建设法治政府是理顺‘政市关系’的核心命题。”黄勇表示,《纲要》承载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使命,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命题。随着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未来越来越需要依靠市场驱动创新发展,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市场而言,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要主动束缚住政府粗放式干预经济的手脚;二是政府要在迈向法治的过程中,主动对接监管、治理市场的国际规则。前者是内需,后者是外需,这也恰好符合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出的内和外的两方面要求。
 
唐任伍认为,政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重要主体,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力量,高标准、高水平的政府法治建设,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要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政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至关重要。
 
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也是此次《纲要》明确提及的内容,如何通过法治政府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同样成为业内人士思考的问题。
 
唐任伍对此提出三点建议,一要通过贯彻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要通过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日益兴起的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为各类资本、各类人员、各种形态的创业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正义的竞争环境,反对垄断,减税降费,鼓励创新,使企业有清晰明确的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黄勇看来,《纲要》提出了很多有意义的立法构想,与此同时,用好既有的制度同样重要,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应该被更加重视起来。此外,通过法治政府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还要打破地方保护。同时,缩小地域法治差异以及中央、地方和基层的法治差异,需要整体上做好事权、人员、能力、资源等多方面的综合匹配与协调。因此,今后或迫切需要《纲要》形成具体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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