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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

中国经济时报 / 2020-07-06 11:09:09
本报记者 李晓红
 
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国家高新区,历经30多年的发展,总数已达169家,已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国家高新区作为聚集创新要素、构筑创新体系和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核心载体,一方面要持续坚持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还要起到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城市和区域高质量发展。
 
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疫情对我国今年经济影响巨大,从数据来看,一季度我国GDP同比下降了6.8%,然而国家高新区一季度各项指标增速明显领先于所在省区市和全国均值,比如西安高新区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2%,成都高新区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1%等。由于高新产业韧性大、潜力足的特点,使得国家高新区成为后疫情时代新经济的领跑者,继续引领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主任刘会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全球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带来经济格局调整,加之疫情的全球蔓延等因素对我国国家高新区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国家高新区面临四大挑战,一是我国在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日益凸显,国家高新区在关键技术、前沿技术上的原创成果还不足,形成的国际标准较少;二是很多国家高新区面临发展空间饱和、环境约束加大、新增动力不足等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突出;三是在产业尤其是高新产业集群上还没有形成发展优势,对全球范围而言缺乏影响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太少;四是国家高新区内部发展也不平衡,现有体制机制与新经济特征、新产业规律还不够匹配,不能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刘会武表示。
 
刘会武认为,国家高新区必须调整体制机制和园区治理模式,构建契合高新区发展新形态的新机制,为新产业、新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机构改革的关键词是法定化,而法定化机构改革要解决国家高新区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解决高新区的法律地位问题,核心是权限问题,包括充分的管理权限和自主的人事权,这样高新区才能从区域创新生态体系的整体角度去设计和构建服务,促使创新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充分激发人员活力。二是解决高新区的组织结构问题,要建立起以创新为导向的组织和管理机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按高新区三次创业发展阶段的特性特征设计组织形式,才是最有效率的。只有这样,才能让高新区持续为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这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疫情期间,各国间商贸往来逐步减少,我国外贸规模逐步下滑,国家高新区却出现外贸逆势增长的态势。一季度,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6.4%。而国家高新区在促生外贸新业态、保障外贸产业链、链接全球资源能力方面凸显了更强的能力,如天津高新区一季度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16.7%,贵阳高新区一季度外贸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9.3%等,这说明高新区对于稳定我国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意义重大。
 
在刘会武看来,未来高新区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和塑造具有国际引领优势的产业集群优势。一方面加快传统产业的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三链融合,建设高质量高能级的产业集群;另一方面要争抢新兴产业和知识经济市场的全球聚集和引领,构筑场景和发展新兴产业场景经济,形成新经济聚集发展优势。
 
二是全面支撑和促进国家开放,率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经济体系。
 
三是培育更多类似华为、大疆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产业影响力。特别是在战略性产业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链控制力、占据价值链高端的创新型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高成长性的独角兽企业。
 
四是促使国内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特别是在当前以“一带一路”为引领的国家全面开放政策背景下,积极探索园区共建、创新合作、资源共享、市场共建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跨国合作、优势互补,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加入国际合作组织,提升高新区国际营商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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