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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 加快建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2024-05-16 13:51:52

文档概述
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 加快建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2024年4月23日,人社部在2024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研究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配套政策,做好全面推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涉及数以十亿计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着力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实力持续增强,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多是作为国企改制的配套措施。直到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2018年,《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探索”,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表述更新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这是党和国家的纲领性文件首次对养老保险体系使用“多支柱”的表述,也确立其今后的发展方向为“多层次、多支柱”。至此,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总体架构基本形成。
 
二、新时代下养老保险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一)少子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老年保障和社会服务压力加大
 
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老龄社会提前到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22年人口总数比上一年度减少208万,我国人口总量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而且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口占比高,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在此背景下,一是我国养老体系压力加大。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20年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绝对数量增加了两倍。高龄化的特征是失能半失能风险水平的大幅增加,这为老年照护体系带来了较大压力。二是养老领域人才缺口较大。
 
(二)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保基金存在“穿底”风险
 
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 加快建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 加快建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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