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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 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

中国社会科学网 / 2024-07-09 18:49:37
“新质生产力”是源自中国经济实践的新概念,蕴含着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基因”。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以来,“新质生产力”备受关注,正迎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部署。然而,各地方部署新质生产力绝不能千篇一律,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视角探讨新质生产力布局,对指导新的发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仅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也要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区域协调发展下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重要性,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优化布局的战略要求对新质生产力而言同样存在,这是区域协调发展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与重要保障。
 
一方面,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顺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发展、协调发展,以城市作为经济增长极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整体区域经济格局呈不断优化的发展趋势。上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律,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样适用。新质生产力是具有高科技等特征且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对科技创新水平、产业与产业链基础等都具有较高的门槛要求。对此,应充分发挥先发展起来地区在形成新质生产力上的先发优势,重点关注城市作为经济增长极的带动作用,再通过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措施,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发展,进一步丰富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新内涵。
 
另一方面,区域协调发展为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提供政策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现代化作出明确定位与制度安排,这为现阶段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提供了政策指引。以长江经济带为例,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的《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与京津冀、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地区的协同联动。这对未来新质生产力在不同地区间的优化布局产生了积极影响。另外,2023年11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成为自2013年以来我国设立的第22个自贸试验区,也是西北沿边地区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从东部沿海到内陆乃至沿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在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的同时,也将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新质生产力优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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