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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新基建背景下的城际高速铁路政策及投建合规点

金杜研究院 / 2020-04-28 13:44:50

全国各地关于城际铁路投建的动向

 
 
三、各地关于城际铁路投建的动向
 
自2018年以来,各个省市和地区均已开始在城际铁路领域重点布局,北京及河北雄安新区拟建的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预计于2020年5月底完成全线无砟轨道铺设,9月下旬开展全线联调联试,年底具备开通条件。连接上海与南通的沪通铁路二期也于2019年12月正式开工,预计2024年开通后,将打通苏中、苏北、鲁东及江苏南沿江各市直通上海北部(宝山区)和东部(浦东新区)的高铁通道。除此之外,广东、广西、江苏等地区也都快速推进着省内城际铁路的规划及建设,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内分别批复了上述三地发改委提交的海峡西岸城市群粤东地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及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的规划。
 
此外,从政策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8年12月正式发布了一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303号),通知中除明确整体的发展目标为建设皖江、皖北地区城际铁路骨干项目以及到2025年全省城际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00公里等之外,还较为细致地规定了安徽省内城际铁路的投资、建设机制,包括:
 
新建城际项目,省市原则上按照6:4比例出资,具体由省政府铁路出资人代表与沿线市人民政府结合土地综合开发、运营补亏等商定。其中,国家参与出资的项目,国家出资部分按比例相应抵减省市出资;
 
组建省市合资公司。沿线市政府明确城际铁路出资人代表,与省政府铁路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城际铁路项目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承担项目业主职责,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际铁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运营收入、土地开发、运营补亏等多种方式,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完善前期工作机制。合资公司要强化前期工作主体责任,招标确定设计单位,组织开展项目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阶段前期工作,保障前期工作做深做实。合资公司成立前,由省政府铁路出资人代表组织推进前期工作,并垫付相关费用。
 
上述通知的出台给安徽省内城际铁路项目的开展、各相关方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以及潜在投资人评估投资项目等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义。伴随着城际高速铁路成为“新基建”的热点,越来越多的省市可能会相继出台相关的规定,以指引、促进、推动城际高速铁路的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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