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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 / 2020-07-15 14:10:05
专家谈
 
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近日出台《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该《意见》一出台便备受关注。对此,本报记者梳理了相关专家的观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是对民间资本开放市场准入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需要继续补短板的关键领域。这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整个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使得各方面资金,特别是民间资本在这个领域更多地发挥作用。这对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举措。最重要的还是要抓好落实,特别是在整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方面,要进一步下功夫。
 
中钢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胡麒牧:在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民资主要参与的是建设环节,民资如何参与后期运营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这会影响民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应让民资参与项目的全周期建设运营,融入项目周边的商业生态,充分激发民企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潜能,有利于项目的尽快盈利。
 
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唐大杰:放开民企准入限制的同时,提出增加多样的商业模式,为民企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提供创新型商业服务是民营企业的优势和长项,可以在参与传统市政交通建设运营的同时,有效拉动新技术进入,这也是对新商业模式的开拓。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引入民企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方面,能加速投资资金的筹集,促进相关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民企的灵活、高效优势,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改善项目收益情况。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玉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将有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大背景下,国家推出“两新一重”建设以扩大有效投资,交通基建迫切需要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民营企业始终是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主力,是推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快速提高的关键,也是吸纳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要切实把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转化为民企扩大投资的关键,赋予民企真正公平的市场地位,取消对民企的制度性限制,对民企和国企要一视同仁,给予民企更加宽松自由平等的营商空间。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塑造新型商业模式,通过在基建领域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让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激励,调动各方的投资和建设积极性,在总量增长较慢的情况下,构建民营企业合理盈利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有利于企业长期保有增长后劲。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张麒:目前,新基建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融合汇聚的产物,带有鲜明的技术性、专业性。民营企业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已有较多的布局和投资,其对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更加敏锐,更贴近用户,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本报记者王晶晶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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