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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2020-02-03 17:12:27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统筹开展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内容包括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七个方面。
 
《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2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方案》指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作为创建对象。要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2022年,力争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方案》提出,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努力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学习资源环境方面的基本国情、科普知识和法规政策。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到2022年,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乡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方案》提出,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大中小学作为创建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中小学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实践活动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大学设立生态文明相关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探索编制生态文明教材读本。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到2022年,6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达到70%。
 
《方案》提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营造社区宜居环境,优化停车管理,规范管线设置,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健身设施。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方案》提出,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以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及其他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作为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参与创建行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优化城市路网配置,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方案》提出,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以大中型商场作为创建对象。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商场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积极采购使用高能效用电用水设备,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到2022年,力争40%以上的大型商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方案》提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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