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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2020-02-07 12:56:58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指导意见》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出,聚集优质消费资源,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产业。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推动商旅文体、游购娱融合发展。建设新型消费商圈,将中国元素、区域文化融入商圈建设,彰显中国特色。打造消费时尚风向标,整合城市消费资源,鼓励国内外重要消费品牌发布新产品、新服务,及时发布和更新旅游、娱乐、文化等消费信息。促进时尚、创意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网站、期刊、电视、广播等时尚传媒品牌。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完善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畅通国内外旅客抵离通道。完善消费促进机制,稳妥推进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消费领域和相关服务业对外开放。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提升通关和签证便利化,扩大过境免签的城市范围、延长过境停留时间,优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促进国际消费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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