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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0-05-13 14:07:3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三是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
 
《意见》提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到 2025 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意见》强调,要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开展目标评价考核,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公开环境治理信息。要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要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司法保障,强化监测能力建设。要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要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要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扶持。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本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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