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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 划重点

2020-06-18 16:28:08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就诊患者查看健康码,要求佩戴口罩,并重点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体征,以及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各地支持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发热门诊要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通风良好,有醒目标识,有独立卫生间,通道和分区设置符合要求,配备专用设备设施,最大程度保证检查治疗在发热门诊内完成,预防交叉感染。
 
《通知》提出,各地要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减少人群现场聚集,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各地需强化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从资金、人员、物资等方面加大院内感染防控投入力度,落实感染防控基本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对陆路边境口岸等地区优先支持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和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特点,提前研判疫情形势,制订不同疫情防控压力下的应对预案。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同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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