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解读《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详情

解读《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10-05 23:27:02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通过试点地区在整体规划设计、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知》提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做好整体设计,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工程和实施步骤,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建设,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快推动农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三是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化制度机制创新,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强技术研发、组织创新和制度供给,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应用,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四是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补齐乡村治理的信息化短板,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疫情监测分析预警水平,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促进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是完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聚焦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积极采用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远程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依托信息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下沉,协同推进教育、生态环保、文化服务、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等各领域信息化,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深化信息惠民服务。
 
六是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打通已有分散建设的涉农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县级部门业务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
 
七是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抓好网络扶贫行动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无缝衔接,探索建立与乡村人口知识结构相匹配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建设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用合作。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提炼试点地区产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典型案例征集、经验交流与示范推广,带动面上工作。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