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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全文细则)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 / 2022-01-07 10:13:51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作,指导各地方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新突破,建成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集约整合一批小散乱的系统和网站,开展了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纾解行动,初步实现了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重大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全民健康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信息资源库等一批重大工程陆续建成,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力支撑了“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服务创新模式不断涌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便民服务应用取得实效,“健康码”等应用在数字抗疫中发挥重要作用,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指数跃升至全球第 9 位,显著提升社会公众获得感。基础设施统筹取得新进展,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初步建成,实现了 31 个省(区、市)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2 个中央国家机关的互联互通;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四级骨干网络 100%全覆盖,依托已有数据中心基础,形成 1+3 的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各地方各部门政务云平台建设全面提速,初步形成数云网一体融合的公共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达到新水平,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关键软硬件技术产品创新应用,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突破,全面保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政务信息化日益成为党政机关高效履职的重要手段。
 
(二)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化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要求。要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新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 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行政效率。要全面提升建设效能,创新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模式,加强资源集约统筹利用,实现政务信息化建设由投资驱动向效能驱动转变。要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便利广大群众为重点, 统筹推进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综合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提升治理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期盼,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治理能力, 带动促进数字社会建设,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布局,深化共建共用。加强政务信息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巩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果,坚持激活存量资源与统筹增量需求相结合,打破信息孤岛,以构建大系统为导向,加强工程衔接,深化协同联动,形成数字化转型合力。
——坚持效益优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以实用管用好用为导向,从职能职责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和重点,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强化工程项目绩效导向,切实提高工程建设效能和投入产出比。
——坚持数据赋能,提高治理效能。以数据共享开放与深度开发利用作为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优化完善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严格规范政务数据应用,强化央地协同,全面提升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的能力。
——坚持安全可靠,强化安全保障。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 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落实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等级分级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重大平台、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新阶段,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成为政务信息化创新的主要路径,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据资源赋能新动力。统一的国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支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成宏观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等新基础信息库,高价值数据集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务数据资源有力支撑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协同治理形成新模式。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能力显著增强,大系统共建共用机制更加优化,大幅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有力支撑“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政务服务得到新提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在线政务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基本实现,证照电子化比率显著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
——共建共享形成新局面。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应联尽联,“数云网端”一体融合的公共基础设施初步形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进一步向街道、乡镇延伸。整合形成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体系,基本满足部门大规模业务部署和容灾备份等需求。
——安全保障达到新水平。全面落实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等级分级保护制度,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化安全可靠应用,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流程安全可靠,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
 
1.深化基础信息库共享应用。
 
建设目标:国家基础信息库的数据内容更加鲜活丰富,服务功能更加健全完善,形成更多的数据服务接口,有效支撑政务服务、决策分析等应用场景下的按需共享。
 
建设内容:升级完善国家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按需丰富拓展基础数据字段项,提升多元化数据采集和主题化数据汇聚能力;建立健全数据更新、内容校核和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根据典型应用场景推进基础数据的标签化、主题化管理,开发高频需求数据的共享服务接口。围绕提升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拓展综合统计和监测分析功能的实际需求,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深化地理空间信息综合应用, 拓展共建共享范围和信息资源领域,提升现有数据资源质量和共享水平,有效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需要,拓展国家法人库商标、专利、认证资格、准入许可等法人单位信息,增加自然人网络经营主体、企业网络经营主体等基础信息的整合入库;建立健全基础数据依法依规共享开放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数据要素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2.建设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建设目标:围绕经济治理的重点领域,完善基础数据指标,依托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发建设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汇集各部门主要经济数据,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水平。
 
建设任务:基于各部门数据资源,按照物理分散和逻辑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经济治理数据框架指标体系,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实现对经济统计数据、行业统计数据、政务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等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结合部门业务需要,开发构建数据分析应用模型,更加全面系统地刻画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支撑宏观经济治理决策。
 
(二)发展壮大融合创新大平台。
 
1.加快网络融合,升级完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
 
建设目标:基本形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各类政务专网基本实现迁移整合或顶层互联,全面支撑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政务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建设内容:加快提升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支撑能力,创新政务内网共性办公应用,提高跨部门业务协同和应用集成水平;完善政务内网综合运维管理体系,提升运维保障能力;强化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综合安全防护,健全统一信任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建设,稳步有序拓展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提高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优化共性办公应用体系,强化政务外网综合运维管理和全网等级保护建设,探索 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政务外网领域的应用。以重大业务应用为牵引,推进各类政务专网向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整合迁移或可控互联。
 
2.加快技术融合,构建智能化政务云平台体系。
 
建设目标:构建“数网云”一体融合的智能化政务云平台体系, 具备集约共享的算力算法支撑能力,满足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需求。
 
建设内容:根据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充分利用存量政务数据中心资源,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政务云平台体系,整合算力资源,支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应用,面向政务部门提供绿色集约、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算力服务,满足大规模业务承载、大数据开发利用、共性履职应用服务和容灾备份等业务需求,促进提升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政务网络接入、政务云服务、安全保障能力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3.加快数据融合,健全国家数据共享与开放体系。
 
建设目标: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业务,深化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应用,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效率和数据质量,充分利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建设任务:不断健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水平,畅通中央与地方间数据供需对接渠道;按需推进政务内网电子文件交换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间的按需数据交换; 优化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创新应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 推进政务数据的算法式安全共享,推进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协同联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按照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有序开放原则,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探索构建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开放共享新模式,开展政务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统筹推进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4.加快服务融合,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建设目标: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的总枢纽作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高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更加完善。
 
建设内容: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确保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透明、可追溯;整合构建统一互认的电子证照库,不断扩大应用领域,逐步实现全国互通互认。推广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等应用。优化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不断强化“照单监管”,建立多领域风险预警模型,探索开展智能化监管。合理规划政务服务APP、小程序、公众号的类别和数量,整合实现在线政务服务“一窗办理”,避免门类多、种类繁,杜绝在线政务服务“形式主义”。进一步优化提升民政、社保、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公积金办理、退役军人服务等能力,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便捷普惠的公共服务。
 
(三)统筹建设协同治理大系统。
 
1.提升执政能力信息化水平。
 
建设目标:围绕党中央决策指挥和日常运转需求,推进党的工作部门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深化党委信息化应用,提高国家电子文件管理能力,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建设内容: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为支撑,优化完善党中央各部门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服务党中央决策和指挥;推动党委信息资源的按需汇聚共享,更好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提升电子文件管理和应用水平,统筹推进协同办公、数据共享、信息报送、督察督办等基础应用建设,加快内部办公和业务系统整合共享与升级改造, 提升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进党的纪检、干部人事、新闻宣传、统一战线、机构编制等业务应用建设。
 
2.强化依法治国信息化基础。
 
建设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提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提高立法监督、协商议政、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领域的业务协同治理水平。
 
建设内容:深化立法、监督、协商、议政等职能业务领域应用, 优化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履职信息化应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业务协同办理平台,提升“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应用水平和协同能力,提高审判执行、多元解纷、司法公开、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服务、协同办案的智能化水平。推动法治工作资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决策支持。
 
3.优化经济治理信息化协同。
 
建设目标:围绕完善宏观经济治理的需要,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宏观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手段支撑监测预测分析,提升宏观经济发展综合调控治理能力。
 
建设内容:建立完善经济调节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汇聚形成宏观经济治理、投资项目、商品价格等一批主题数据库;以跨部门业务协同为手段加强政策衔接配套,构建跨部门、全口径的新型经济治理监测分析指标。深化财政管理、统计分析、审计监督等领域的业务应用,增强系统整合,提升应用效能;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农业农村发展、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为宏观经济调节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内容:推进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工业产品及特殊商品的协同监管能力。深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体系,以市场监管数据共享利用为主要抓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反垄断、网络交易、民生价格等领域监测预警;提升税收征管、银行保险业监管、通关监管、国资监管、数字经济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不断优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能力。
 
4.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支撑。
 
建设目标: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力支撑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建设内容:推进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工业产品及特殊商品的协同监管能力。深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体系,以市场监管数据共享利用为主要抓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反垄断、网络交易、民生价格等领域监测预警;提升税收征管、银行保险业监管、通关监管、国资监管、数字经济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不断优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能力。
 
5.加强公共安全信息化保障。
 
建设目标: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源头治理、风险预警、应急联动、协同处置的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建设内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安全协同治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数据共享,深化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系统应用,推进生物安全、重大疫情防控、能源安全、水旱灾害防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粮食和物资储备、城市运行保障等系统的协同建设,提升风险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通信保障等应急管理支撑能力。充分利用社会化信息平台资源,构建形成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公共安全协同管理合力。
 
6.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化能力。
 
建设目标: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风险预警和联合执法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障的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
 
建设内容:构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生态环保数据共享交换,加强各类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管等相关数据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大数据分析利用,在充分利用社会化资源基础上,逐步形成政企协同共治能力;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提供信息服务,提升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监管、耕地保护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加强国家政务信息化工作管理统筹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可靠运行。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提出具体的协同共享关键指标。落实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程统筹、业务衔接、资源共享、运行保障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程效能管理。
 
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审批、部门规划备案、年度计划安排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规范引导部门信息化规划同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衔接,推进工程项目统筹关口前移。鼓励顶层设计与迭代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统筹强、框架清、投资小、见效快的建设需求。政务信息化工程涉及数据中心建设的,要落实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要求。建立工程项目清单式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多措并举推进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提质增效。
 
(三)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信息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提升政务信息化工程集约高效建设水平。支持构建以安全可靠为核心的应用创新生态,以工程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充分发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等试点示范地区优势,开展数字政府创新试验试点工作, 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工作机制,围绕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用、跨部门重大工程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等实际工作需要, 不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先进、层次分明、管用实用的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制定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政企数据流转等一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技术参考框架,提高各类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 以标准先行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
 
(五)加强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顶层设计,推进国产密码应用,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全过程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边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安全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政务云服务评估制度,强化政务数据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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