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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2023-07-22 15:48:50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纲要》提出,要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结合江河湖泊水系特点和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畅通国家水网大动脉,建设骨干输排水通道,加强国家骨干网、省市县水网之间的衔接,推进互联互通、联调联供、协同防控,逐步形成国家水网“一张网”,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布局相均衡,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体系,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开源节流并重,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实现水资源互济联调,全面增强水资源总体调配能力。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开展水源工程间、不同水资源配置工程间水系连通,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进水源调蓄工程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水源调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
 
《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以流域为单元构建由水库、河道及堤防、分蓄滞洪区组成的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增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河道泄洪能力,以河道堤防达标提标建设和河道整治为重点,加快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及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保持河道畅通和河势稳定。增强洪水调蓄能力,加快实施一批流域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努力争取流域洪水防控的主动权。确保分蓄洪区分蓄洪功能,优化调整蓄滞洪区布局,加快推进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流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提升洪水风险防控能力,科学提高防洪工程标准,增强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提升流域防洪智能化水平,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措施。
 
《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开展重点河湖、湿地生态补水,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岸线功能分区管控。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推进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加强青藏高原“中华水塔”保护,以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石漠化区、三峡和丹江口库区等为重点,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国家水网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国家骨干网和省市县水网建设,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安全发展,提升水安全保障标准,加强水安全风险防控。推动绿色发展,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建设生态水网工程。加快智慧发展,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水网监测体系。统筹融合发展,加强国家骨干网和省级水网互联互通,有序推进省市县水网协同融合,加强水网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水网建设管理体制,健全水网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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