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详情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 / 2025-09-04 13:23:16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2025年第16 号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认监委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20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已经国家认监委委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新旧版规则并行适用。过渡期内,对已持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的组织,认证机构根据其申请,可按照新版规则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实施换版审核,对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一致。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实施。
 
四、认证机构应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及技术文件,调整和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的要求。
 
五、获证组织应加强新版规则的学习,提升人员能力,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新版规则要求。
 
 
 
附件:国家认监委公告[2025]第16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国家认监委
2025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1. 本文转自网络/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供参考,非商业用途。 2.. 本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与[经济形势报告网]无关。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未经核实,读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权利人第一时间通过[邮箱/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 4. 转载时禁止篡改内容或用于违法用途。5.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形势报告网]所有。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