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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数字政府赋能的对策建议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徐梦周 吕铁 / 2020-04-05 10:56:59
据了解,诚然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还处于起步期,而上述有关创新路径的概括多源于部分发达地区的实践观察,包含了理想化的构念和潜在可能性的探讨。对照现实,可以发现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面临着顶层设计不够完善、部门业务应用条块化、政务服务分割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对科学决策支持有限、区域发展水平严重失衡等问题,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为改变这一格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增强区域间联动协同
 
为提升各级政府部门“一站式”服务能力,在更大范围实现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赋能,应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加快推动我国政务服务公共支撑和综合保障的一体化建设。一是推进基础设施整合和集约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的总枢纽作用,防止重复建设、投资浪费;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和交换,加快构建基础性、主题性和业务性信息资源目录,进一步明确无条件、有条件以及不予共享的范围;三是对政务资源的配置由条块分割转为全局化部署,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服务事项以及办事流程的标准统筹。
 
(二)以服务场景的创新竞赛提升数字政府的应用效能
 
在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成为连接本地需求和全国政务资源的重要接口,相应地也就成为政务服务场景创新的竞争者。当前政务服务正从单一、浅层次的需求满足逐步转向多元、深层次的需求满足,业务的复杂性、创新性要求不断提高。能否源源不断地推出类似于“最多跑一次”“政府秒批”“健康码”“电力复工指数”等新应用场景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基石以及数字政府有效赋能的重要标识。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信用画像、市场监管以及政策创新各个环节都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生态建构的理念。换言之,谁能在更大范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内部和外部主体的参与动力和信息共享,谁将在这场竞赛中胜出。因而,为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应用效能,应以场景创新和生态建构一体化为导向构建激励制度,鼓励地方政府打造出更多的智慧政务“爆品”。
 
(三)以技术保障和制度性规范强化数字政府的可信度
 
数字政府建设的可靠性面临着两方面考验:一方面是技术上的安全性,需要解决好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以及敏感数据、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制度的规范性,在数字技术助力下,如何防止政府的“扶持之手”变成“掠夺之手”?为此,在驱动数字政府赋能的过程中,要同步强化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制度的规范性:一是树立安全的底线思维,坚持技术的自主可控,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等各个层面的平稳、高效、健康运行;二是建立数据流动的安全评估机制,明确不同数据资源的安全级别和流动机制,强化对数据市场交易的引导作用以及个人和法人信息的隐私保护;三是增强数字政府运营的法律保障,依据法律法规优化业务流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加强数字政府运维中的执法监督,依托电子监察实现全程留痕和有据可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四)以领导干部数字能力培养提升数字政府的自主性
 
数字政府建设中庞大的技术架构体系对于工作人员的科技素养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成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功。而传统领导干部培养体系中,主要着眼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以及协调能力提升,与数字政府运营所需理念、知识以及能力要求存在差距。此外,数字政府建设主要依赖外部承包商,各级政府内部普遍缺乏技术性人才,难以审查外部人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而“算法黑箱”等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自主性带来较大挑战。为避免数字政府建设为强势资本力量所俘获,导致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大范围的垄断,政府部门应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年轻化、专业化队伍,切实提高数字政府运营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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