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经济顾问 > 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详情

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新华社 / 2021-03-15 14:10:24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苦努力,及时作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交出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
 
回顾过去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给财政运行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多年未有。一季度受疫情暴发蔓延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4.3%,为2009年以来首次负增长,其中2月份下降21.4%、3月份下降26.1%,31个省份中有30个收入负增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地方财政运转尤为困难。严峻形势面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在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的同时,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收支安排,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建立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经过艰苦努力,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情况逐季向好,二季度收入触底回升、降幅收窄至7.4%,三季度由负转正、增长4.7%,四季度持续向好、增长5.5%,全年预算目标基本实现。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894.92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2019年下降3.9%。其中,税收收入154310.06亿元,下降2.3%;非税收入28584.86亿元,下降11.7%。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6133.32亿元(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总量为209028.24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88.0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2.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0.21亿元,支出总量为246628.2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7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71.08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3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580亿元,收入总量为91651.0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410.87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8.2%,其中,本级支出3509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主要是国债付息支出增加),下降0.1%;对地方转移支付83315.3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0.21亿元,支出总量为119451.0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7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28352.98亿元,为预算的98.8%。国内消费税12028.1亿元,为预算的96.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534.63亿元,为预算的109.2%。关税2564.2亿元,为预算的93.2%。企业所得税23257.57亿元,为预算的98.3%。个人所得税6940.91亿元,为预算的109.3%。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3628.98亿元,为预算的112.3%。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主要是海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经费增加。外交支出514.06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国防支出1267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83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教育支出1673.65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科学技术支出3216.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4.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债务付息支出553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69557.23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2180.72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专项转移支付776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是据实安排的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特殊转移支付5992.15亿元,完成预算的99%。
 
2020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和支出结余1040.21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46.41亿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剩余353.59亿元(已包含在上述结余1040.21亿元中)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31.31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439.1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0123.84亿元,下降0.9%;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3315.3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253.32亿元,收入总量为200692.4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92.46亿元,增长3.3%。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9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抗疫特别国债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88.74亿元,为预算的114.8%,增长10.6%,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较多。加上2019年结转收入181.55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7500亿元,以及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41170.2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98.94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增长28.8%,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1.58亿元,为预算的98.6%,下降11.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基金减收较多,同时出台阶段性免征政策。加上2019年结转收入181.55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3743.1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39.87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本级支出2714.6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725.2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2.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300.76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40.12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合计60.64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9927.16亿元,增长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29亿元,增长15.9%。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725.25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75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35152.4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284.32亿元,增长30.2%。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7.82亿元,为预算的131.3%,增长20.3%,主要是加大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力度。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44.06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增长10.8%。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5.61亿元,为预算的105.6%,增长9.1%。加上2019年结转收入144.09亿元,收入总量为1929.7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39.06亿元,完成预算的74.6%,下降15.3%,其中,本级支出873.6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5.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至57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13.14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92.21亿元,增长28.1%。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65.37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80.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38.0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0.37亿元,增长27.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至1148.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9.5亿元。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115.65亿元,为预算的93.3%,下降13.3%,主要是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形成减收较多,其中,保险费收入46973.6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0946.94亿元。加上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调入用于弥补部分地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专项资金500亿元,收入总量为72615.6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83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5.5%。当年收支缺口6219.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0326.14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4.83亿元,为预算的50.9%,其中,保险费收入35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17.75亿元。加上地方上缴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收入7379.55亿元和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调入的专项资金500亿元,收入总量为8584.38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08.42亿元,完成预算的50.3%,加上安排给地方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支出7370.05亿元和安排下达部分地方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专项资金500亿元,支出总量为8578.4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9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2.87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尚未完成。中央调剂基金收支存在9.5亿元差额,主要是收支列入中央预算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地方调剂,以及分配以前年度中央调剂基金利息。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1410.8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6621.6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0629.19亿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收入7370.05亿元和中央安排部分地方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专项资金500亿元,收入总量为79280.87亿元。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126.40亿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支出7379.55亿元,支出总量为85505.95亿元。当年收支缺口6225.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9953.27亿元。
 
202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208905.87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2130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14.65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2739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219.65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288074.3亿元以内。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国预算(草案)》。
 
(五)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对冲疫情影响的财税政策,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同时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支持力度。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超过4000亿元,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强化应对疫情的财税支持政策。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财政兜底免费救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生命。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补助标准再提高一倍。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税费减免,通过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对紧缺的重点医疗物资实施政府兜底收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推进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同时,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
 
出台实施规模性纾困政策。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赤字率提高到3.6%以上,赤字规模增加1万亿元,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上述2万亿元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适当拓宽使用范围,提高专项债券资金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支持纾解企业经营困难。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在实施降低增值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性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应对疫情的需要,新出台实施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推出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行业增值税等阶段性措施,延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着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倾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运行困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8.3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8955亿元,增长12%,增量和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确保基层财力增长。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实行差异化资金调度,地方“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剩余贫困县和贫困人口,精准落实帮扶措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第五年增加200亿元,达到1461亿元,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一次性增加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脱贫攻坚补短板。加大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的支持,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资金监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持续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引导黄河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带动沿黄各省区共抓大保护大治理。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挂牌运营,支持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开展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完善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实施联合监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缓释。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中安排2000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健全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基本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等稳定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挥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突出对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推动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任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着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整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加大对集成电路、软件等产业税收优惠力度,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2年底。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促进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推动融资担保扩面降费。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强化粮食能源安全保障。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000万亩。支持统筹做好粮食库存消化和库存投放,优化储备结构。扩大生猪养殖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支持光伏、风电等实现平价上网。鼓励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保居民就业。拓宽就业相关资金保障渠道,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力度,助力稳企业保就业。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中西部地区标准提高到与东部一致。支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支持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74元。按照5%左右的幅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93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22个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净受益1768.45亿元。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支持24个试点城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各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支持5万余家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做好民生兜底工作。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扩大低保、临时救助政策范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创新实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对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中央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拨付、监管要求,防范资金分散和截留。督促指导地方严格执行制度,省级财政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当“甩手掌柜”,加大资金下沉力度。快速下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推动资金高效精准投放到终端。与往年相比,纳入直达机制的资金使用进度整体上加快了一个季度以上。严格资金监管。开发建设联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实现对每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直达机制运行有序有效,为基层落实“六保”任务及时补充了财力,为市场主体克服困难及时提供了支持。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部门带头,从严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把支出关口,除疫情防控、国债付息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中央本级支出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定期评估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推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督促地方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各类沉淀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顺利出台。印花税法草案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出台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扩大向全国人大报送绩效信息范围,推动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95户中央企业新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扩大到108家中央部门,地方层面实现编制工作全覆盖。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长江禁捕等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配套改革。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十三五”时期财政收入总量达到88.88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8%,实现高基数基础上的增长。二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有力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十三五”时期财政支出总量达到109.62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56%,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赤字率、政府债务规模,集成发挥各项财税政策工具作用,引导和改善市场预期,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四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税制改革与减税降费措施相结合,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并举、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重,“十三五”时期减税降费累计7.6万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财政再困难,也没有在民生支出上退步。五年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5.9%。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保持不低于4%。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六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支撑有力,持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五年来全国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9%。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支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推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五年来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七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基本确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税收立法工作持续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区域间财力不平衡,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收支运行紧张。一些地方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到位,影响了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政策落实。一些领域存量项目固化僵化问题依然突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力度还需加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违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及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压力逐步增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节选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