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经济顾问 > 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保障电力和煤炭供应 详情

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保障电力和煤炭供应

新闻联播 / 2021-10-09 14:56:06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保障电力和煤炭供应
 
今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了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等工作。看具体部署→
 
保障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特别要确保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
推动有潜力的煤矿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
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
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稳定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电价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
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做好煤、气、油储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各地要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
产煤省和重点煤企要按要求增产增供。
中央发电企业火电机组要应发尽发。
电网企业要强化运行调度和安全管理。
对不落实保供责任的要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