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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

光明日报 作者:刘舒杨 王浦劬 / 2021-11-02 15:55:13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
 
   党的领导确保国家治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从根本上确保中国国家治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
 
   党的领导确保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取向。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价值诉求。如何保证国家治理不被资本集团与利益集团所俘获,保证国家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偏离社会公共利益,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确保党是长期执政的革命党,也是坚持革命的执政党,确保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其先进性、纯洁性保证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与公共性取向。
 
   党的领导确保国家治理的集中统一和高效实施。巨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多期叠加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任务、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国家治理必然面对高度复杂的社会利益结构、利益诉求和利益矛盾。如何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在发展中维护社会的统一和稳定,同时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发展与治理的有机结合,达成现代化发展与治理的双优绩效,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具有巨大的政治能量和高度的政治权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解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诸多困结的最大秘诀和关键。
 
   党的领导确保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进行现代化建设。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在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巨大优势。实践中,我们党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运行机制。一方面,党充分发挥政治组织力与政治动员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国家治理。另一方面,党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与政治执行力,把握国家治理的社会主义方向,保障中央权威与决策的集中有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有效发展。
 
   第二,坚持人民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主体地位。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实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过程,是人民主权与人民治权有机联系、相互强化、共同发展的过程,是以系统有效的整体性治理集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构建治理格局、制定治理战略、优化治理体制机制、实施治理方针政策,集中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人民性。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优化和完善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基本内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创设政治权力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确保权力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运行。由此可见,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奉行人民之政,而且贯彻人民之治。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民权利为出发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在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中,人民以巨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多领域、多层次、多范围、多方面开拓创新和完善发展民主治理的机制和路径,使得人民参与治理与自我治理有机结合,使得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为人民正当权益的实现,落实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此同时,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权利的法治保障制度。因此,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公民权利真实平等广泛实现的现代化。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根本路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真实、广泛和有效的人民之治的伟大实践。
 
   第三,辩证思维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
 
   唯物辩证法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哲学基础与思维方式。中国国家治理秉持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在国家治理中构建了“一”与“多”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逻辑结构,体现了国家治理的东方智慧。
 
   在治理的经济基础方面,中国国家治理遵循“一”与“多”共存的辩证逻辑。贯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资源配置的基础,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运行机制。在“一”与“多”的辩证统一中,发挥多种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经济运行机制的优势,服务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任务。
 
   在治理的主体方面,中国国家治理坚持党全面领导、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把握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有效整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同时,尊重社会的多样性,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引导其有序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中,在“一”与“多”的互动关系中,形成政党—国家—社会协同共治、互强互动的治理逻辑。
 
   在治理的出发点方面,中国国家治理奉行公共利益优先、兼顾个人利益的治政要领。在国家治理的意义上,优先性集中体现为在社会发展中将社会公共利益置于至高地位。虽然公共利益来源于个人利益,但公共利益独立于个人利益,并优先于个人利益。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以人民的共同利益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强调公共利益优先,以公共利益统合个人利益;同时,高度重视个人权利的实现与个人利益的保护,表现为“一”与“多”共存的辩证逻辑。
 
   在治理的基本价值方面,中国国家治理弘扬“和而不同”的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奉行一元价值主导、多元价值共存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实践中,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借鉴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的有益经验,积极努力实现社会生活多重价值的协调发展与有机融合。在治理精神与治理价值层面,体现“一”与“多”有机结合、协同共生的辩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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