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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日报 / 2022-09-30 11:55:19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下简称“第四卷”)第十四部分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五篇重要讲话。这五篇讲话立足新形势和新变化,强调要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并提出了如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与新变化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生态环境角度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国际形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已成为现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方向,绿色经济成为全球产业竞争新的制高点;二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促使人们更深入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积极探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三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全球合作不稳定性有所增加,围绕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国博弈十分激烈,一些西方国家借“环境牌”多方面对华施压。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空前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但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必须树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
 
  尽管世界风云不断变幻、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三期叠加”,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这件事,必须高屋建瓴,立足大局、放眼长远,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从20世纪启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西方现代化发展老路。经过多年积极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关于如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四卷”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切实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从历史视角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对文明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支撑意义。在世界几大文明之中,中华文明之所以绵延不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提炼了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智慧,形成了道术相济的生态文化体系,为中华文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生态环境支持。从当代视角看,要破解工业文明以来发展与环境的难题,走出“黑色发展”的迷雾,必须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曾详析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0年11月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2021年10月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都体现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的发展中,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必须守好生态保护这条红线,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从长远来看,守护好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一方面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可以走出一条高质量、更公平、更安全、更可持续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第二,要把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这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从国内角度看,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从国际角度看,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但“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对关系,通过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等举措,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第三,要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归根到底在于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方面,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2017年,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第四卷”对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各类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加快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良性互动、双向互补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与法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些年来,我国已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第四卷”结合新形势,提出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政策、法律法规、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保障,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等。再一方面,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第四,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只有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更好地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才能守护人类健康、实现永续发展。“第四卷”强调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等,通过一系列的举措,给予自然生态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注: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哲学基础与实践路径研究》(GD21CXY0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1年一般课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与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余泽娜(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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