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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学习时报 / 2024-02-28 11:09:1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农村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养老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短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和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和6.61个百分点。就较高的农村老年人口比重而言,现有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与城市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大多数农村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因此,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应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乡村振兴双重国家战略为契机,精准识别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以创新性服务政策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原动力,以提升社会支持水平为老年人社会参与赋能,从而使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以老年人养老需求为中心,精准施策。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均衡性,决定了农村养老问题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农村养老服务更需要精准化施策。首先,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需求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机制。可通过农村实地入户调查、利用互联网技术等方式收集存储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并建立信息数据库,将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真正摸清。据此对老年人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动态追踪监测机制,以便高效准确地提供养老服务。其次,地方养老服务政策应符合区域实际。在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应侧重于兜底保障,重点加强对独居、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帮扶,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而在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介入长期照护领域,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农村养老服务政策的衔接,设计并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新路径,以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其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创新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和需求满足程度。尽管我国正在努力消除城乡二元发展差距,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依然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因此,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探索农村养老机构经营模式改革,通过社会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而言,可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对农村福利院等传统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通过引入有能力的企业进行专业化运营,并在养老机构中嵌入卫生室、护理站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二是整合资源,建立县—乡—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服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构建县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养老互助点三级服务网络,通过三者有机结合来实现养老功能叠加、设施综合利用和资源辐射互补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服务。三是开展多样化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多样化是指以农村幸福院为依托,采取“志愿服务+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互助幸福院”“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多种形式开展互助养老。通过多样化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现实中可以有效解决村与村之间距离远、机构养老难以全覆盖的难题。四是优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布局,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健康与急救需求。一方面,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及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满足老年人基本就医需要。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急救体系,如通过农村集体配置急救车、增加急救站等措施,以满足老年人医疗救助急需。
 
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契机,促进农村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是保障村庄充分发挥养老职能的核心支撑。一是立足农村自身资源优势与禀赋,尝试在生态资源条件好的农村地区,吸引社会化力量开发旅居养老,并结合当地自然禀赋,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养老机构之间的协作,培育发展旅居养老产业。二是在环境优美的农村地区,可以通过适老化改造建设康养旅游基地,促进养老和旅游业态深度融合发展。一方面,鼓励相关企业开发老年特色旅游产品,拓展老年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以增强乡村人气和凝聚力。另一方面,通过开发建设康养小镇、生态观光农业等,做长农村产业链,使之与农村养老互嵌,以此为农村养老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供地政策,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国家政策,让地方农村养老产业发展真正得到政策保障。
 
提升社会支持水平,为农村老年人社会参与赋能。只有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年人才能真正享有幸福晚年。一是建立老年人定期寻访制度。通过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志愿者,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定期巡访制度,以此不断完善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这种方式还有助于及时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营造孝老爱亲的和谐氛围。二是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解决好老年群体“精神慰藉”问题。一方面,村集体应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事务及精神文化活动的场所。另一方面,要依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定期组织老年人文化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颐养。同时,鼓励专业志愿者介入关爱老年人相关服务全过程,使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专业的高品质服务。三是依托社会组织,促进老年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通过专业化培训,动员农村低龄老人参与到照顾高龄老人等公益活动中去。建议将老年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行为作为公益性岗位服务列入政府购买目录,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补充本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不足,进而有助于化解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难等问题。作者: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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