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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解读

2020-03-04 11:47:5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 等 18 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并公 布 11 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分别是: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 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 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 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
 
试验区聚焦 11 个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 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 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 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根据《方案》,试验目标是:2022 年至 2025 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 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 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 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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