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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 2020-09-21 09:43:51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将重点组织落实好7个方面23项任务。
 
《通知》指出,落实好既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全部实现足额退税。落实相关收费基金减免政策。
 
《通知》明确,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灵活运用降准、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做好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新增的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注重发挥定向工具作用。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长期融资,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工具。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利率下行。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和“银税互动”,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发展股权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地财政部门要按规定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银行合理让利,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通知》指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限制。修订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推动自检自证,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通知》指出,要努力降低企业用工和房租负担。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稳岗返还比例,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通知》指出,继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价5%至年底。全面完成第二监管周期省级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指导各地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开展电价改革相关政策跟踪评估。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制定科学合理的“十四五”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完善考核制度和用能权交易制度。避免和纠正“一刀切”的去煤化政策。指导各地清理规范天然气管道收费,严格成本监审。指导各地根据需要,采取上下游联动方式,尽可能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
 
《通知》还指出,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收费。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枢纽场站、集疏运通道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升级改造。扎实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促进物流业和制造、金融、旅游、商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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