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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2021-05-19 11:28:5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
 
《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突破,即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
 
——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
 
《意见》指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说,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同时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应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越来越多的形势,构建新型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2021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意见》要求,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加强各方协作,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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