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1-08-30 10:00:07
为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效益,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支持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以及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
《办法》明确,对于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对于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办法》指出,拟申报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申报时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按本办法第九条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均为一次性安排,其他专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本专项不再重复安排。
免责声明: 1. 本文转自网络/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供参考,非商业用途。 2.. 本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与[经济形势报告网]无关。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未经核实,读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权利人第一时间通过[邮箱/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 4. 转载时禁止篡改内容或用于违法用途。5.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形势报告网]所有。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 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政部印发《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