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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5-08-28 14:02:3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这份重要文件,是中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旨在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一、把握两个阶段目标
 
《意见》为全国碳市场发展设定了清晰的目标:
 
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强制)市场要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1。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二、关注六大重点任务与亮点
 
《意见》内容详实,以下几点值得特别关注:
 
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目前全国强制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实现了有效管控。《意见》明确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等,继续有序扩大覆盖的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配额分配方式的重要转变:《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并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1。这意味着未来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可能会增加,以更好地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强化碳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首次明确“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这是《意见》的一个核心亮点1。初期基于碳强度(单位产值的碳排放)分配配额,旨在兼顾减排与发展。转向总量控制则意味着对绝对排放量的“天花板”进行更严格的约束,标志着碳市场成熟度和约束力的进一步提升。
 
显著提升自愿减排市场(CCER)地位:《意见》专章论述自愿减排市场,旨在激励社会自主减排1。它强调要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特别是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重点领域),并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在绿色供应链、大型活动碳中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应用。
 
丰富交易主体和产品,提升市场活力:《意见》提出要引入非履约主体(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甚至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同时,要求稳慎推进碳金融创新,如探索碳质押、碳回购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有助于盘活企业的碳资产,提升市场流动性。
 
强化数据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造假: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的生命线。《意见》要求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这表明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靠的市场环境。
 
三、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
 
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举措: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发现碳价,引导稀缺的碳排放权资源优化配置,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支撑: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强有力的政策和市场工具。一个有效运行的碳市场将成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的有力抓手。
 
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碳市场通过为减排行为定价,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供持续的动力和市场预期,从而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并催生和培育绿色低碳的新技术和新产业。
 
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行动:建设并不断完善全国碳市场,展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负责任态度。《意见》提出要推动技术、方法、标准、数据的国际互认,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总而言之,这份《意见》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全国碳市场的发展描绘了清晰的蓝图,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入了深化完善、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它对高排放企业的低碳转型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绿色低碳技术和服务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遇。
 
一是对于企业而言,尤其是高耗能行业,应:
 
高度重视碳排放管理和碳资产管理工作,
 
加强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告与核查(MRV)能力建设,
 
积极探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并主动研究利用碳市场、碳金融工具管理成本和获取收益。
 
对于投资机构和个人而言,可以关注绿色低碳领域的投资机会,并期待未来更丰富多元的碳金融产品和参与渠道。
 
二是对于社会公众而言,这也是一个了解国家“双碳”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新窗口。 (来源:高质量发展规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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