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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激活消费升级新引擎

课题组 / 2025-09-15 15:34:05
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有效释放内需潜力,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在扩大商品消费的同时,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这一部署精准把握了当前消费市场发展规律,为推动消费升级指明了关键方向。在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当下,服务消费已成为引领消费结构升级的核心力量,其扩容提质不仅关乎民生福祉改善,更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我国服务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从文旅休闲、健康养老到教育培训、数字服务,服务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品质持续提升,成为居民消费的“主引擎”。这背后,既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体现,也是消费结构优化的客观规律。然而,服务消费在发展中仍面临供给质量不均、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其对消费升级的拉动作用。
 
要推动服务消费真正实现扩容提质,需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一方面,要聚焦群众需求,加快补齐养老、育幼、医疗等民生领域服务短板,培育沉浸式体验、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服务消费场景,以高质量供给激活消费潜力;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大对服务行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消费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唯有如此,才能让服务消费真正成为消费升级的“加速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一、推动商品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为主升级转变
 
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释放内需潜力,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在扩大商品消费的同时,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近年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方向。
 
(一)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
 
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近年来,个别国家挥舞关税大棒与全球为敌,底气就在于其拥有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的优势,并将消费市场优势武器化、霸权化。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是有力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也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选择。
 
消费是国民经济循环的起点和终点,对经济发展起到基础性作用。消费按照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商品消费多以满足功能性需求为主,边际效用递减速度较快,如居民不会在短时间内重复购买家电、轿车等耐用消费品。服务消费更强调情感和体验层面的满足,边际递减效应弱,具有持续升级和重复消费的特性。这种结构性的差异,使得服务消费可以成为支撑消费扩容提质的重要动力源。
 
(二)商品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为主转变是消费升级的必然趋势
 
根据消费经济发展规律,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转型必然带来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即以商品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为主转变。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也是消费结构由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升级趋势日益明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消费形态正由商品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为主转变。挖掘服务消费潜力,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不仅是扩大内需的关键举措,更是稳增长、稳就业、稳市场、稳企业的重要抓手。
 
(三)服务消费是稳增长的主引擎
 
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角度看,消费、投资、出口被形象地比喻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经济增长在特定阶段可以依赖投资和出口,但大国经济长期持续增长必须建立在消费的基础上。近年来,我国服务消费占比不断提升,与实物商品消费进入平稳增长阶段相比,服务消费已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和主要潜力。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服务消费已经成为支撑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从国内看,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多年来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202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6.7%,远高于第二产业的36.5%和第一产业的6.8%。2020-2024年,我国居民服务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6%,增速快于经济增长4.7个百分点。2024年,我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6.2%,增速高于商品零售额3个百分点;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同比增长7.4%,对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达63%,服务消费对GDP的贡献已经逐步超过传统的商品消费。
 
2025年上半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其中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3%,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医疗健康等需求持续扩容,“跟着演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假日经济持续升温,“苏超”“谷子经济”“票根经济”火爆出圈,带动内需快速增长,服务消费已成为消费回暖的主动力、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此外,随着消费者需求不断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消费不断发展,不仅使得服务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不断攀升,也促使经济结构逐步向服务主导型转型。这种转型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更加健康的内生动力,避免了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低端产品生产所带来的发展不可持续的风险。
 
(四)服务消费是稳就业的关键锚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稳就业也位列“四稳”(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首位。服务业是我国吸纳就业的主体。2024年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为48.8%,分别高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26.6个百分点、19.8个百分点。从行业特征看,服务消费与生活性服务业密切相关,生活性服务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是促进充分就业的“蓄水池”。数字消费、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领域则为高技能人才创造就业机会,助力形成多层次就业结构和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此外,服务消费具有消费频次高、乘数效应强、增长可持续等特点,可以说服务消费越活跃,创造的就业岗位就越多,劳动者收入也更趋稳定,进而形成“就业—收入—消费—投资—增长”的良性循环。尤其是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趋势加强,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发展服务消费对稳就业更显重要。
 
(五) 服务消费是稳市场的压舱石
 
根据消费经济发展规律,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结构通常按“非耐用品—耐用品—服务消费”的规律升级。国际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时,居民对服务消费的需求会明显增长,人均GDP在1万至1.5万美元时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之后服务消费进入相对稳定的平缓上升阶段。2019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服务消费进入快速增长的“起飞区”。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3万美元,居民消费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升级,消费结构正逐步由商品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变。
 
我国人口规模超过14亿人,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且规模还在迅速扩大,无论是存量较大的基础型服务消费,还是增长空间更大的改善型、新型服务消费,都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前景,服务消费已成为稳市场的“压舱石”。尤其是在经济波动或外部冲击的情况下,服务消费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够有效稳定市场需求。同时,随着服务消费的增长,新的服务领域和创新业态也不断涌现,会进一步推动市场活力的增强。
 
(六)服务消费是稳企业的助推器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特别是中产阶级的崛起,消费者对产品性能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不断创新、不断提升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通过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企业不仅能够成功留住老客户,还能吸引更多新客户,进而建立起更为稳固的市场地位,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从事第三产业活动的经营主体持续增多,活力持续增强,5年间法人单位增加了922.2万个、增长53.7%。可见,服务消费不仅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稳定,还增强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活力。
 
(七) 我国服务消费发展空间大潜力足
 
从服务业发展情况看,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通常保持在70%左右,202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56.7%,还有较大上升空间。从城镇化推进情况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普遍超过80%,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每年会带动千亿级的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居住服务等服务消费新需求。从恩格尔系数看,2024年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已经降到29.8%,但与发达国家大多小于19%的水平相比还有一定下降空间,释放出来的消费能力将由文旅体教康乐等服务消费来填补。从服务消费支出看,发达国家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通常保持在60%以上,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1%,同样有较大上升空间。从中等收入群体看,该群体是中高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主体。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预计到2035年该群体规模将达到8亿人,其间我国服务消费也会呈现“井喷式”增长。
 
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已进入服务消费发展扩容提质的“黄金期”,必须因势利导抓住机遇将服务消费的巨大潜力转化为强劲的消费动力,推动我国由消费大国向消费强国转型,提高我国在全球市场竞争格局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服务业和服务消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扩大内需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着力点,密集出台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和服务消费发展的政策措施,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15年11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促进服务消费作了顶层设计,要求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3月,中办、国办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把“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作为提振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此外,针对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国家也出台专项政策给予支持。可以看出,随着消费者对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政策也逐步从单纯的供给端调整转向更加注重需求端挖掘,政策支持也更加具体化,极大地促进了相关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充分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并将其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随着促进服务消费系列政策效应的不断释放,我国服务消费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但服务消费发展仍面临一些痛点、难点、堵点,突出表现在服务消费高质量供给不充分、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环境亟待优化等方面,这些短板弱项制约了服务消费的扩容提质。进一步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必须把握消费结构升级方向,在供给、需求和市场层面协同发力,切实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
 
(一)在供给侧,分类施策优化消费供给
 
我国人口规模巨大,不同人群对服务消费的需求日益细分,需聚焦不同群体服务消费诉求,不断完善支持家政服务消费、旅游消费、数字消费、体育消费等领域支持政策,打好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政策“组合拳”。引导服务业企业针对细分行业和具体场景打造特色服务产品,尤其要围绕“Z世代”、银发经济、一老一少等群体的消费需求精准发力,通过创新消费场景与消费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差异化的需求。完善服务消费市场准入,规范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减少不必要行政审批。扩大服务业开放,吸引更多海外优质服务和品牌进入我国市场。
 
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扩大文化旅游体育消费,提供多层次健康养老托育托幼服务,推动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让更多居民享有“家门口”“楼底下”的便民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不断打造新业态、新场景,促进数智融合、多业态聚合、多场景交融,为服务消费注入新动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多选择。以品牌、标准、质量为引领,加强服务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增强自主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高端服务消费回流。
 
(二)在需求侧,多措并举增强消费信心
 
把“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更好结合起来,健全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增速快于财政支出整体增速的长效机制,加大民生和消费领域投资。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入手,坚持分类施策,增进民生福祉。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减负稳岗、扩岗激励、创业支持和人岗匹配等政策举措,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围绕“提低、扩中”,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降低家庭预防性储蓄需求,努力让消费者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住房消费对服务消费的挤出效应。推动“以旧换新”政策向服务消费领域拓展,释放服务消费潜力。保障服务消费“时间”供给,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探索实行弹性、错峰休假,让消费者有闲暇时间进行消费。广泛听取和吸纳经营主体与消费者意见,尽快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或不合时宜的限制措施,更好地促进服务消费发展。
 
(三)在市场侧,多管齐下优化消费环境
 
消费环境决定了消费行为发生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对于提升服务消费市场活力具有关键性作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要加强交通、通信、物流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消费“硬”环境;更要加强服务行业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服务消费“软”环境。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项目,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促进服务消费“补短板、增后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推行柔性执法,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
 
制定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推动经营者自主承诺、诚信经营,引导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优质优价、合理涨价,防范服务消费领域出现“内卷式”竞争,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回升。加强服务行业监管,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侵害消费者利益零容忍。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让服务消费更加放心和舒心。完善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渠道,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流程与反馈机制,让消费者维权更便捷、更省心。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第九次全体会议分别提出,“在扩大商品消费的同时,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加快培育壮大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新增长点”。近年来,服务消费展现出良好势头,主要体现在新的消费模式与业态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数字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创新,居民消费从“物质满足”向“体验满足”转型。2013-2024年,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从0.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从39.7%提升到46.1%。中央顺应服务消费的发展规律,突破传统服务业的时空藩篱,强调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
 
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正经历从“商品主导”向“服务主导”的深刻转型,服务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核心方向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第九次全体会议先后明确提出“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加快培育壮大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新增长点”,这一战略部署既顺应了服务消费蓬勃发展的客观规律,更为破解内需潜力释放难题、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关键路径。2013-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从0.5万元提升至1.3万元,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从39.7%攀升至46.1%,数据背后是居民消费从“物质满足”向“体验满足”的质变,也是服务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稳定器”与“加速器”的有力佐证。然而,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仍面临优质供给不足、业态融合不深、技术赋能有限、消费环境待优化等挑战,需从战略高度构建“创新驱动、供需协同、政策护航”的培育体系,推动服务消费实现规模扩容与质量跃升。
 
(一)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核心特征与发展逻辑
 
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本质是突破传统服务业时空限制与模式桎梏,通过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构建全新消费生态,其发展逻辑与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维度。从模式创新维度看,数字技术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重构了服务消费形态,打破了“线下物理场景”的单一限制。无论是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还是虚拟试穿、线上演播等新场景,本质都是通过数字技术将“服务供给”与“消费需求”精准对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例如,社交电商通过“内容+社交”激活用户消费意愿,即时零售以“30分钟达”的履约效率满足即时性服务需求,这些模式创新不仅拓展了服务消费的边界,更提升了消费决策效率与体验感。
 
从需求升级维度看,居民消费需求已从“功能型”向“体验型”“情感型”跃迁,催生了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多元化方向。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与消费观念转变,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基础服务的“有无”,更追求服务的个性化、情感化与品质化。情绪消费的崛起便是典型例证:宠物经济通过“陪伴服务”满足情感寄托需求,盲盒、手办以“收藏体验”释放兴趣消费潜力,沉浸式演唱会、“谷子经济”则通过场景营造强化情感共鸣。这种需求升级推动服务消费从“标准化供给”向“个性化定制”转型,成为新增长点培育的核心动力。
 
从产业协同维度看,多业态融合打破了传统服务业的产业边界,形成“跨界赋能、协同共生”的发展格局。数字娱乐与在线教育融合催生“知识直播”新业态,无人零售与即时配送结合构建“分钟级消费圈”,AI技术与美妆服务叠加打造“智能妆造”新体验。这种融合不仅推动服务业内部各细分领域的协同发展,更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深度联动,例如“智能制造+定制服务”“农产品溯源+体验消费”等模式,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培育空间。
 
(二)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四大核心方向
 
基于服务消费的发展规律与现实需求,新增长点的培育需聚焦多业态融合、智能消费、情绪消费与扩大开放四大方向,通过精准发力推动服务消费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
 
多业态融合:打破时空限制,重构服务消费场景。多业态融合是突破传统服务消费局限的关键路径,核心在于通过场景创新与业态整合,打破“线下固定场景”“单一服务类型”的限制。一方面,要培育数字娱乐、在线教育、数字艺术等新业态,利用数字技术将服务消费从“线下”延伸至“线上线下融合”,例如线上演播通过“虚拟场景+实时互动”提升观演体验,在线教育通过“AI辅导+直播授课”实现个性化学习。另一方面,要发展无人零售店、社交电商、即时零售等新场景,构建“全时段、全渠道、全场景”的服务消费网络。无人零售店通过“自助结算+智能补货”提升消费便捷性,社交电商依托“社群分享+信任传播”激活消费需求,即时零售则以“前置仓+快速配送”满足即时性服务需求,这些场景创新有效拓展了服务消费的时空边界。
 
智能消费:以技术赋能,打造服务消费新体验。智能消费是技术创新与服务消费深度融合的产物,核心在于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消费的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在产品层面,要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创新,例如智能家电通过“互联互通+场景联动”实现“全屋智能”体验,智能穿戴设备通过“健康监测+数据分析”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在服务层面,要培育虚拟主播直播、AI妆造、智能客服等新服务,虚拟主播依托“24小时在线+多语种交互”提升服务效率,AI妆造通过“面部识别+虚拟试妆”实现个性化美妆推荐,智能客服则通过“语义理解+精准响应”优化服务体验。此外,还要加快元宇宙、AR/VR技术在服务消费场景中的应用,例如元宇宙展厅通过“虚拟漫游+实时互动”提升购物体验,AR试衣通过“实时建模+虚拟试穿”降低消费决策成本,以技术赋能推动服务消费向更高质量发展。
 
情绪消费:聚焦情感需求,释放服务消费新潜力。情绪消费是顺应居民情感需求升级的重要方向,核心在于通过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的情感寄托、兴趣偏好与精神需求。要重点培育宠物经济、兴趣消费、沉浸式体验等领域的新增长点:在宠物经济领域,除传统的宠物食品、用品销售外,要拓展宠物医疗、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服务,满足消费者对宠物的情感呵护需求;在兴趣消费领域,要支持盲盒、手办、潮玩等产品的创新发展,结合IP运营与文化创意,强化产品的收藏价值与情感属性;在沉浸式体验领域,要推动沉浸式演唱会、沉浸式戏剧、“爱因斯坦的脑子”“好运喷雾”等创意服务的发展,通过场景营造与互动设计,强化消费者的情感共鸣。同时,要推动情绪消费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例如AI陪伴服务、虚拟偶像互动等,进一步丰富情绪消费的服务形态。
 
扩大开放:拓展市场空间,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量。扩大开放是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质量、拓展新增长点培育空间的重要举措,核心在于通过“对外开放+对内放开”,引入优质服务资源,激发市场竞争活力。一方面,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扩大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试点,引入国际优质服务企业,推动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例如,在医疗领域,通过引入国际先进医疗机构,提升高端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在教育领域,支持中外合作办学,丰富教育服务类型。另一方面,要培育面向国际的服务消费市场,大力发展首发经济、会展经济,吸引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集聚。例如,通过举办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时尚周等活动,推动国际品牌首发、新品首秀,提升我国服务消费的国际化水平;同时,要支持国内服务企业“走出去”,推动中国特色服务品牌国际化发展,形成“引进来”与“走出去”相互促进的开放格局。
 
(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现状与挑战
 
2025年以来,中央与地方密集出台政策举措推动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取得了显著成效。1-7月,我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2%,数字服务、智能消费、情绪消费等领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直播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即时零售市场规模突破5000亿元,宠物经济市场规模接近2000亿元,这些数据表明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培育已初见成效,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从发展实践来看,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仍面临诸多挑战,制约了其潜力的充分释放。
 
优质服务供给不足,供需适配程度有待提升。当前,服务消费市场存在“低端供给过剩、高端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在高端服务领域,例如高端医疗、优质教育、高品质文旅服务等,供给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部分消费者选择“境外消费”;在个性化服务领域,由于缺乏精准的需求洞察与定制化供给能力,难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例如高端家政服务、定制化旅游服务等仍存在供给缺口。同时,部分服务企业缺乏创新意识,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制约了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培育。
 
多业态融合程度不深,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完善。虽然多业态融合已成为服务消费发展的趋势,但部分领域仍存在“表面融合多、深度融合少”“形式创新多、价值创造少”的问题。一方面,业态融合缺乏技术支撑与数据打通,例如在线教育与数字娱乐的融合,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技术平台,难以实现用户数据的共享与服务的协同;另一方面,融合业态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部分企业仅通过“业态叠加”进行表面创新,未能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导致融合业态难以持续发展。此外,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尚未完善,制约了多业态融合的深入推进。
 
“人工智能+”消费起步较晚,技术赋能作用有待强化。尽管智能消费已成为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重要方向,但“人工智能+”在服务消费场景中的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技术应用不深入、用户体验不佳等问题。在技术层面,部分AI服务仍存在“语义理解不准确”“响应速度慢”“个性化程度低”等问题,例如智能客服难以有效解决复杂咨询需求,AI妆造的推荐效果与用户期望存在差距;在应用场景层面,“人工智能+”尚未全面覆盖服务消费的各细分领域,在养老、育幼、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应用仍较为有限;在产业层面,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消费的融合缺乏完整的产业链支撑,相关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环节仍需完善。
 
消费环境尚待优化,市场监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重要保障,当前服务消费市场仍存在监管不到位、维权难度大、诚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在在线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信息泄露、售后服务差等问题频发,例如部分直播电商存在“货不对板”“虚假促销”现象,在线教育机构存在“退费难”“师资造假”问题;在新兴服务领域,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与监管规则,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例如虚拟商品消费中的“维权界定难”、情绪消费中的“过度营销”等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此外,服务消费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尚不完善。
 
(四)强化高质量供给: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核心抓手
 
供给侧改革是推动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关键,需通过强化新型服务消费的高质量供给,提升供需适配程度,以优质供给激活消费潜力。
 
加快传统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提升服务供给效率与质量。传统服务业是服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智化转型是提升服务供给质量的关键。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传统服务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的偏好、需求与行为模式,优化服务产品设计与供给结构。例如,餐饮企业通过分析用户点餐数据,推出个性化套餐;零售企业通过分析消费行为,优化商品陈列与库存管理。另一方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服务的自动化与智能化,例如酒店通过“智能入住系统”提升办理效率,物流企业通过“AI调度系统”优化配送路线。同时,要加强传统服务业数智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覆盖,为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服务消费业态创新。技术创新是服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的核心动力,需通过政策引导加大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在财政税收方面,要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对服务企业的人工智能、元宇宙、AR/VR等技术研发给予补贴与税收优惠,降低研发成本;在金融支持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推出“技术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专项金融产品,为企业研发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服务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例如,支持平台企业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研发“智能推荐算法”“虚拟交互技术”,推动服务消费业态创新。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增加高品质服务供给。扩大开放是引入优质服务资源、提升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途径,需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一方面,要扩大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范围,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吸引国际优质服务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推动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例如,在医疗领域,允许外资设立高端医疗机构,引入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模式;在教育领域,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引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要培育面向国际的服务消费市场,大力发展首发经济、会展经济,吸引全球优质服务品牌在国内首发新品、举办展会,提升我国服务消费的国际化水平。同时,要支持国内服务企业“走出去”,推动中国特色服务品牌国际化发展,例如中医药服务、文化旅游服务等,提升我国服务消费的国际竞争力。
 
(五)构建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保障体系
 
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需要完善的政策支持与充足的金融保障,需通过构建“政策引导、金融赋能、监管护航”的保障体系,为新增长点培育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支持是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重要引导,需加强政策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在顶层设计方面,要制定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在地方层面,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例如一线城市重点培育高端服务消费、数字服务消费,三四线城市重点培育社区服务消费、县域服务消费。同时,要加强部门协同,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技术创新、市场监管等工作,避免政策碎片化。例如,商务部门、科技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服务消费新业态的培育与规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赋能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金融支持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为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针对服务企业的特点推出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例如,针对平台企业的轻资产特点,推出“数据质押贷”“流量贷”等新型金融产品;针对中小微服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门槛、简化融资流程。另一方面,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例如,支持服务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为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同时,要设立服务消费创新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优化服务消费环境。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的重要前提,需加强服务消费市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在监管机制方面,要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服务消费市场的精准监管,例如对直播电商、在线教育等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与查处。在行业标准方面,要加快制定服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行业标准,明确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维权机制等要求,例如制定虚拟商品消费、AI服务消费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要完善维权机制,简化维权流程,建立“一站式”维权服务平台,提高维权效率。同时,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当前,我国服务消费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不仅是推动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需紧扣多业态融合、智能消费、情绪消费与扩大开放四大方向,以高质量供给为核心抓手,以完善的政策与金融支持为保障,突破发展瓶颈,释放消费潜力,让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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