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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合作是全球气候治理主旋律

经济日报 / 2023-07-31 14:43:51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合作,全球气候治理可追溯到1985年的奥地利维拉赫会议,该会议开启了气候变化的政治进程。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1990年IPCC发布第一次评估报告,同年拉开了政府间气候变化谈判的帷幕。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于1994年3月正式生效,共有197个缔约方,是参与最广泛的国际公约之一,奠定了世界各国通过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制度基础。
 
气候公约是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核心平台和主渠道。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成果。2021年的格拉斯哥会议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全球气候治理转入以《巴黎协定》履约为主的新阶段。30多年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不断发展演化,已成为一个多主体、多层次的国际机制复合体,除政府主体外还包括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类行为体;除公约内谈判外,还包括公约外与气候变化议题相关的各类论坛、机制、平台等,但气候公约作为全球气候治理核心平台和主渠道的地位没有改变。
 
目前,全球开启碳中和进程,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国际共识。《巴黎协定》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长期目标,即控制全球平均升温相比工业革命前不超过2℃并努力实现1.5℃,要求各国根据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开辟了各方共同承诺并开展行动的全球气候治理新范式。2020年被视为碳中和元年,迄今已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目标。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实现由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中国是最早签署和批准气候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不仅“言必行、行必果”,还积极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注入新活力。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承诺2020年相比2005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至45%,到2018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5.8%,提前超额完成任务。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政府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并于2021年10月更新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不仅提升了各项承诺的减排力度,还新增了203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新目标。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首次超过煤电,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光伏3.93亿千瓦。风电和光伏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不仅如此,中国风电和光伏制造业也在全球处于主导地位,通过努力提升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为在全球大规模应用、推动全球能源转型作出重要贡献。
 
全球气候挑战日趋严峻,凸显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挑战,同处一个地球,任何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但同时,各国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不同,也应尊重各国寻找符合自身国情的绿色发展道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之道是促进绿色低碳转型,背后是绿色低碳科技的支撑。在大国竞争博弈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中国只有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竞争中自立自强,才能引领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迈上新台阶。
 
全球气候治理迈向碳中和目标的新征程不会一帆风顺,但国际合作依然是主旋律。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不仅将书写中国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新篇章,还将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分享中国经验。
 
作者:陈迎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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