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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监管政策产生的影响分析

中宏国研 / 2019-11-07 16:52:14
金控公司监管政策产生的影响分析
 
据了解,《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影响正面,风险可控。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集团需要进行股权整合,但股权转让在集团内部开展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金融机构所受影响有限。从长期看,《办法》有利于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秩序,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是或将带来整合并购的浪潮。《办法》从规模、风险外溢程度等系统重要性角度考虑,要求投资控股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应当向人民银行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由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为确保《办法》的稳步推行,允许存量金融控股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整改,但对于那些不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的企业集团,尤其是在股权结构、投资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的比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等方面达不到《办法》的监管要求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持有的金融牌照,或将面临被整合并购的浪潮。
 
二是有利于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秩序。那些通过违法违规手段快速扩张的金融控股集团,往往体量大、业务杂、关联风险高,有必要通过严格监管纠正其行为,《办法》的出台使得金融控股公司迎来严监管,有利于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秩序,最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金融市场而言,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建立一个规范的市场,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目前 A 股上市公司金融控股类企业大概 34 家,政策的出台对该类企业规范业务及股权结构将是一个长期利好。
 
三是推动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规范发展。目前四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已形成金融控股公司架构。对于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各业务板块均已对应具体的监管部门且并表管理较为严格,集团内控和运营相对规范,《办法》的出台将按照统一要求搭建金控集团的组织框架,推动银行业综合化经营更趋规范化发展。四是有利于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分类监管。随着《办法》的出台,对于非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将更注重其内部的资金运用,提升金融板块协同效应,防范集团内部风险传染。对于央企系金融控股公司,将设定更科学产业与金融板块之间资产和收入占比,防止产业虚化。对政府系金融控股公司,将更注重资本实力与总杠杆率的关系,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合理引导地方政府运用金融手段发展地方经济。对于民营系金融控股公司采取审慎稳妥的态度,设立更加严格的准入标准和条件。对互联网系金融控股公司,将更关注其新的业务模式可能带来的风险敞口和风险维度的异化,防止其潜在风险通过互联网客群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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