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双螺旋结构
学习时报 / 2026-03-11 14:35:51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为我们厘清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制度逻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互动形态、关联模式已发生深刻重构,亟须突破传统认知框架,构建契合实践发展的新逻辑。
成果转化层层加力为何仍难见成效
长期以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往往被理解为一条自上而下、前后相继的“线性转化链条”,即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一逻辑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工业化加速推进、技术路径相对清晰的阶段,曾对推动科研成果走向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互动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线性转化逻辑的解释力和指导力正在显著下降,以线性逻辑构建的制度安排也难以有效适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新要求。
现实中一个日益突出的现象是,科研投入持续加大、科技成果数量不断增长,但产业竞争力并未同步提升,部分领域甚至出现科研与产业脱节、技术供给与市场需求错位的问题。一些地方和行业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策工具不断叠加、组织形式日益复杂,甚至层层加力,但预期效果并不理想,科技与产业之间的摩擦甚至有所加剧。这一困境并非简单源于执行不到位或资源不足,而在于线性逻辑本身已难以刻画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真实而复杂的互动关系。
从制度层面看,线性转化逻辑隐含着一种单向因果假设:科技创新是源头,产业创新是结果,二者通过成果转化实现衔接。这种假设在高度不确定、路径多元、跨学科交叉加速的环境中越来越难以成立。要理解当下科技与产业融合的新形态,有必要从“线性转化”转向“结构性演化”的视角,重新审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关系。
在此意义上,提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双螺旋结构”,并非修辞性的比喻,而是一种结构性解释框架。
“双螺旋结构”的基本内涵和五个关键模块
所谓“双螺旋结构”,是指科技创新系统与产业创新系统分别对应两条螺旋(下称科技螺旋、产业螺旋)。它们并非通过单向、线性的成果转化路径简单衔接,而是在不同发展阶段,围绕目标牵引、要素配置与系统约束,形成并行演化、相互塑形、动态耦合的两条主线。两条螺旋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运行逻辑,同时又在持续互动中不断校准方向与节奏。其主导权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随着制度环境、产业成熟度以及外部约束条件的变化发生阶段性切换,进而呈现出“非线性融合”的整体形态。
从结构上看,“双螺旋结构”不是对线性转化的简单修正,而是对科技与产业关系的一次认识转换。它至少包含五个相互关联、但不可相互替代的关键模块。
第一,双系统并行存在,是“双螺旋结构”的基本形态。科技螺旋与产业螺旋在目标函数、运行逻辑、评价标准上存在本质差异。前者以知识创造、前沿探索为核心,更关注边界拓展,强调长期积累与失败容忍;后者以效率、规模和市场竞争为导向,更关注成本、质量、交付与快速响应。二者并非“先后阶段”的关系,而是长期并行、相互影响的两个螺旋。忽视这一并行性,试图用单一逻辑统摄,往往导致科研评价与产业需求错位,要么以短期效率逻辑挤压探索空间,要么以科技指标替代产业选择机制,造成政策失灵或系统性摩擦。
第二,主导权的阶段性切换,是“双螺旋结构”的核心特征。在不同发展阶段,科技螺旋与产业螺旋的主导权并不相同。前沿技术突破期,科技创新往往居于主导,需要在制度上强化稳定支持与长期导向,为高不确定性探索留出空间和耐心;应用和扩散阶段,产业创新则成为关键驱动力,需要以企业组织能力、工程化能力、供应链协同和市场运营能力塑造竞争力。主导权切换并非主观选择,而取决于不确定性是否被系统性消化到可承受区间。可承受区间的判定,至少应同时观察技术可复现性、工程稳态与场景可复制性三类信号。不存在“永远以科技为中心”或“始终由产业牵引”的固定模式。
第三,耦合接口的制度化建构,是“双螺旋结构”实现协同的关键枢纽。双螺旋并非自动缠绕,而是通过具体平台与组织机制实现耦合,如概念验证与中试平台、工程化验证与标准体系、应用场景开放与首用首试机制、产业组织形式与协同网络等。这些接口既是技术从样品走向产品的通道,也是产业需求反馈科研的重要节点。用“打通最后一公里、拆除篱笆墙、疏通快车道”的思路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重点不在于简单加大投入,而在于把耦合接口从源头就建起来并有效运转,特别是让企业在场景定义、共议技术路线与标准形成中发挥实质性作用,避免两条螺旋各转各的、互不着力。
第四,反馈—迭代的循环过程,是“双螺旋结构”演化的内生动力。在线性逻辑中,产业对科研的反向影响常被视为“干扰”,但在“双螺旋结构”中,反馈与迭代恰恰是结构升级的内在动力。产业需求对科研选题与技术路线的塑形、工程约束对技术方案的筛选、技术突破对产业组织与供应链结构的倒逼,都会通过多轮迭代重塑双方能力边界与协同方式。很多技术是以真实场景为载体,在“场景—反馈—再设计”的循环中形成螺旋式演进,起始场景与最终应用场景往往发生迁移。推动融合,关键不是追求一次性“成功”,而是构建可持续的反馈链路与迭代节奏,让创新链与产业链在互动中不断提升耦合效率,实现从“能对接”到“对得准”的结构升级。
第五,外生约束的制度嵌入,是“双螺旋结构”的边界条件。“双螺旋结构”不仅受内在逻辑驱动,也必须嵌入国家战略目标与硬约束条件。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决定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等因素会塑造主导权切换的节奏与边界;技术与产业的不确定性决定风险治理是常态议题,需要以风险识别、验证评估、退出纠偏等为双螺旋提供“可控的试错空间”;绿色低碳转型则对技术路线与产业布局提出全生命周期约束。把这些约束嵌入结构,就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划定边界、校准节奏,使双螺旋在复杂环境中沿既定方向稳定演化。
以结构性调整推进深度融合
需要强调的是,“双螺旋结构”并非万能模型,其适用性同样存在明确边界。至少在三种情况下,该结构会发生失效或扭曲:一是单一螺旋长期垄断主导,导致科研或产业一方被系统性压制,进而破坏双向赋能;二是关键接口缺失或断裂,使两条螺旋各自运转、难以形成有效耦合,出现“平台空转、转化断层”;三是尺度错配,把制度性问题简单化为项目层面的“补短板”,在指标冲动下用碎片化修补替代结构性优化。这些失效情形,恰恰揭示了“投入不小、效果不彰”的深层原因。
从政策视角看,“双螺旋结构”的启示不在于“政策更强”,而在于“更关注结构”。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和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等微观主体持续创新,是“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共同培育和驱动形成的过程。因而,政策角色不是替代系统运行,而是在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调节主导螺旋、优化耦合机制、校准运行节奏,推动融合从“成果转化难题”走向“结构性制度融合”。只有以结构性视角理解并推进深度融合,才能在复杂环境中提升制度调适能力、创新体系与产业体系韧性,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夯实基础。
作者:毕勋磊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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